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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这个世界给她开了个玩笑。
当龙珑珑的右脸被自己捏得通红的时候,终于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
“我重生了?怎么能这样!我的龙龙啊,我可是买了你六场演唱会的票啊,我才看了一场就让我重生了?”龙珑珑坐在马桶盖上,觉得自己亏大发了,那些高价门票可是自己从老爸给自己准备的未来嫁妆里预支的啊QAQ
没错,龙珑珑是个富二代!
在二十一世纪这个中国人民日益富裕的世纪,广大普通老百姓最羡慕也是嘴上最鄙视的就是富二代。
在后来韩流明星来中国开一次演唱会,内场票达到几千地步的时候,也只有是富二代的女大学生能够买的起六场演唱会的内场票了,如果这妮子再一在微博上炫耀一下一定会成为众多粉丝“讨伐”的对象。
“珑珑,张婶做的早餐都快凉了,你爸都吃完饭了,赶紧下楼。”龙妈等了半天见自己女儿还没有下楼,便上来看看,结果发现女儿还在浴室里,着急地说道。
“嗯,我马上下去。”龙珑珑先不想那么多,连忙洗漱,换好衣服下楼。
龙爸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着最新的财经报纸,瞥了一眼慢吞吞地女儿,叹了口气。
“珑珑啊,要学学你哥哥,一大早就起床上学去了。”龙爸对着慢条斯理吃着早饭的龙珑珑说道。
“爸,今天是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啊?”龙珑珑咽下嘴里的包子,突然问龙爸。
“2005年4月3号…你问这个干嘛?”龙爸下意识地看了一下报纸上面的日期回答,不过随即反应过来奇怪女儿问这个干什么。
“哦,我只是想知道还有几天放七天假。”龙珑珑擦了一下嘴,背起书包,调皮的对着龙爸眨了一下眼睛。
“天天想着放假,什么时候对学习这么上心就行了。”龙爸穿好西装外套,整了一下衣服,“走吧,虽然我是老板,可也不能因为你天天迟到啊。”
“Yes,sir!”龙珑珑举了个不规整的军礼,艾玛,说起这句话,又想起龙龙了(T_T)
到了学校,龙珑珑根据着自己已经有点模糊的记忆,在校园里寻找着自己班级所在的教学楼。
“猜猜我是谁。”突然,龙珑珑被一双微凉的手蒙住了眼睛,即使嗓音被压低也能听出来是个女生。
“金在中长得好娘啊。”
“呀,龙三,不要再说我家在在娘,你再说,我就和你绝交!”龙珑珑的眼睛豁然明亮,转过身,看见一个气得直跳脚的女生。这个女生正是自己从小学到大学的最好的朋友,林梓。
“好啦,我是开玩笑的。”龙珑珑双手合十,讨好地笑笑。自从自己饭上权志龙之后,她就再也没有说过金在中长得娘,因为…龙龙这小身板和人金在中的大长腿和腹肌没得拼(ˉ▽ˉ;)。。。
“再饶你一回,如有再犯,决不轻饶!”林梓双手环胸,头也不回的走了。
龙珑珑看着自家好友多年未变的话,怀念地笑了笑,随即跟上去。
虽然龙珑珑个子不算高,但依然坐在教室后面的缘故就是…学习差╮(╯…╰)╭
但是,这也方便了龙珑珑发呆理清思路,毕竟她才重生了几个小时,根本就不习惯好不啦TAT
龙珑珑也是很喜欢看小说的,也正因为走上了沉迷于小说这个不归路,她最后也只考上了一本大学,要知道这可是在北京啊,而且还有个未来在哈佛深造的老哥做榜样啊(>﹏<)
至于她的好基友,哦不,是好盆友林梓同学,早在高中毕业前就申请了韩国庆熙大学,美其名曰感受一下和自己偶像上同一所学校的滋味,实际上是为了方便追星(ˉ▽ˉ;)。。。
所以,龙珑珑最遗憾的是,喜欢上Big棒和权志龙太晚。她喜欢上他们是在12年因为无意间听到了《Blue》这首歌,才怀着好奇心去了解这个组合,然后成为了权志龙众多夏雨荷之一。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某卡疯了,居然发新文了QAQ 说好的存稿五十章才发文呢(…__…)b
这一篇文某卡也不走正剧风格了,所以写得就随意一些啦~~~
今天是永裴的生日,生日快乐哦~~选在这一天发永裴的文,也算是一个纪念意义吧。。。
至于这篇文的更新,大家就先收藏吧,总有一天会肥的。
今天是发文第一天,于是就先奉上三章存稿,至于明天,后天,大后天,,,,,,估计不会有更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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