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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说道:「既然咱们能见面,那就是最大的缘分,希望你我都能珍惜在一起的日子。只要过得快乐,一天可以抵得上别人一年,甚至是一辈子呀。」
这话听得丁俊有点飘飘然的,像是喝到美酒一样。他突然感觉自己的形象变得高大起来,好像他不再是丁俊,而是成了港督,或者美国总统,变得风光无比。
丁俊点头道:「谢谢妳了,妳先回去吧。」
说着,丁俊打开车门下了车,百合不再多说,深情地瞅了丁俊一眼,便开车离去了。丁俊望着那车直感叹,员是世事难测,我竟然没有杀她,她居然还爱上我了,真是有趣。可是这可能吗?
丁俊在门口冷静一会儿,然后才按响了门铃。对讲机传来问是谁的声音,丁俊说:「我是丁俊,我来找芳子小姐。」
对讲机里立刻传来了一个声音:「小子,我是芳子他爸。我看你还是走吧,这里可不是你来的地方。」
丁俊说道:「我来是为了见芳子,见过之后,我就会走。」
半岛嘿了一声,说道:「小子,你到底走不走?」
丁俊说道:「不见到芳子,我怎么会走呢?今天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半岛火了,骂道:「臭小子,你这是胡搅蛮缠呢。从香港追到这里,太欺侮人了。有种的,你就别走,看我怎么教训你。」
说完,对讲机里没声音了。
那大门则徐徐地开了。丁俊也不客气,大步向里走去,刚走没几步,半岛就领着五个人冲过来。他手里还牵着一条大狼狗,舌头伸出老长,目露凶光。双方一见面,丁俊说道:「伯父好,芳子在吗?」
半岛哼一声,说道:「丁俊,芳子不在,出去玩了。你改天再来吧。」
丁俊说道:「不见到芳子,我怎么能走呢?我不会走的。」
半岛板起脸,说道:「这么说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快走,不然的话,我可要放狗咬你了。」
丁俊不屑地扫了一眼大狼狗,说道:「你好像忘了我是练武的人。」
半岛露出狞笑,说道:「那又怎么样?我也告诉你,我这条狼狗也是经过长期训练。只要一放出去,不吃到肉牠可不回来。识相的就快点滚蛋吧。」
丁俊坚决表示:「不见到芳子,我就不走。」
半岛重重地点头,说道:「很好,很好,看来你是顽固到底了,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
说着话,将手中的链子一拉,一弯腰,把狗脖子处的挂钩摘下。
半岛一指丁俊,说道:「去晈他一块肉吃。」
那狗乍脱束缚,兴奋如狂,在原地跳了几跳,便向丁俊冲来,大嘴张开,白牙森森,非常吓人。
丁俊不敢大意,见狼狗朝自己的腿上咬去,便一抬腿避开。那狗反应很快,一咬不成,改变方向,再咬丁俊另一腿,似乎员是咬不到肉,不见到血不会放弃。
由于丁俊对狗作战没有经验,因此被狗晈得连蹦带跳,样子非常狼狈,把半岛跟那些打手笑得前仰前合,抱腹的抱腹,咳嗽的咳嗽。这当然都是由笑引发的反应。
丁俊大怒,心说,我斗过不少高手,难道我还怕一条畜牲吗?因此,当他躲了几次之后,便决定给那狗一个教训。当那狗扑向自己,人立而起,咬向自己的肚子时,丁俊后退一步,以极快的手法抓住那狗的脖套,另一手则捏住狗嘴,使牠无法逞凶。那狗急得直挣,直扭屁股。
丁俊冲着半岛说:「这条狗还是你留着吃肉吧。」
说罢,一只手一抖,那狗被扔出老远,落到地上后直咧嘴,直叫不停。
半岛朝那骂道:「真是条废物,白养你了。」
那狗像是听懂了一样,再度扑上来。这回像是疯了一样,汪汪地叫着,频频咬向丁俊的小腹,肚子,偶尔还跳起来咬丁俊的脖子,那个凶劲儿,员比得上狼。
这一阵进攻,又弄得丁俊手忙脚乱,不敢大意,迅速躲避,生怕受了狗害。那狗步步紧逼,丁俊不时退步,半岛见这狗如此争气,说道:「丁俊,这回你知道厉害了吧?告诉你吧,这条狗可是我花了大钱买来,专门雇人训练的,不知道咬死过多少条名狗。牠最喜欢喝血,今天你要是不让牠咬一口,牠不会罢休。」
丁俊右躲右闪,寻找机会,他嘴上还说道:「武松能打虎,我丁俊如果连条狗都打不死的话,那就不姓丁了。你看着。」
说着话,丁俊向旁一闪,那狗正扑过来,收势不住。抓住这个机会,丁俊飞起一脚,将狗挑向半空,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