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武侠修真 > 太乙神界 > 第34章 各有际遇

第34章 各有际遇(第1/2 页)

目录
最新武侠修真小说: 玄幻之开局我爹被废从大荒走出的修仙者不能长生的我只好无限转世绝世天帝重生,我在玄幻世界做军阀幻海寻渚物资空间:逃荒后我逆袭了身在公门里的斩妖日常系统加身纵横诸天锦衣卫:开局三天,签到百年内力渊鱼太古神主师刀帝御万界武侠:从落魄侯府世子到绝世武帝大周门阀长生:不苟到无敌,绝不出山绝世侠女玄幻:徒儿你太厉害了,下山祸害师姐去吧万道灵尊

既然得了我的衣钵,将来修炼有成便可以继承我太乙门掌教至尊之位。 以后飞升仙界,可到仙界太微玉清宫找我,以后到了仙界路还长着呢。 不过你要是表现的好,我到时候禀告仙帝,让他直接给你降下符诏,秉承先帝符诏,就会省了飞升中的很多麻烦,” 陈正听了心中暗喜。 “不知道真仙境以后还有什么修炼境界?请师傅明示。” “这个真仙境以后吗,还有金仙、玉仙、大罗,之后便是道祖了,道祖也可以称作圣人,仙界的数百道祖之中,有几个实力极其强大的,被称作始祖道祖,再往上吗,嘿嘿,这些都离你太遥远了,你还是先把境界提上来再说吧。” 陈正也知道这些离自己太过遥远,也没多问。 “既然你拜师了,便按照之前的约定,你先立誓吧,立誓后我便解除储物戒的部分禁制,让你先服食一部分丹药,先把境界提升上来。”太乙散人说道。 随后,陈正便立下誓言,说的是如果修成真仙之后,自然会去瀛洲大陆,继承太乙散人的衣钵,带领太乙门渡过魔劫。如果有违誓言,修为尽失,不得好死。 立誓后,陈正再一次感觉到灵台之上,好像是附着了什么东西,他现在修为尚浅,无法感受到命运的力量,等以后随着修为的进一步提升,他会渐渐看到自己的命运之河。当然,命运并不是注定的,身具大神通者便可以逆天改命。 “师傅,我之前遇到一个叫做赤真人的道人,他在与一个鬼物斗法之时,喊出的口诀是这样的。” 说完,便把赤真人的口诀说了一遍,同时也做出了赤真人的施法手印。 “不知道口诀中的这位太乙天尊你认识吗?” “哦,你说的这个叫做赤真人的小道士可能是清微派的传人,清微派算是我太乙门的分支吧。 早年我太乙门创派没多久,便有弟子来灵山大陆传道,后来便传下了清微派。年深日久,后来便断了联系。 说清微派是个独立的门派也没问题。他这招是想从仙界我的本体身上借一点雷电之力,他使用的精血也代表了他对我本体的信仰,我的本体有无数分身,如果有分身感应到了,知道他是我们下界的传人,便可以借给他一点点力量。 当然,这是要经常膜拜我本体在下界的金身,年深日久,这信仰之力才可以传递上来,只是临时拜上一拜是没有用的,不是我门派传人也没有用。 你现在已经正式成为了我的传人,现在便可以使用这一招了,因为你是我的嫡系传人,不需要使用精血,只要掐诀喊口号便可以。” “原来如此,谢谢师傅解惑。”陈正心中大喜。 “师傅,我在一处岛屿得到了一颗人参,请你老人家看看,这人参有何用处吗?”说罢,便把之前在大荒岛上得到的人参拿了出来。 “咦,不错嘛,应该是肉芝还未化形。幸亏发现的早,要是再晚一些时日,这颗肉芝便要失去本源灵力了。这样吧,这颗人参你在这里栽种起来,三百年后便有机会化形了。化形后,可以让它帮助你打理药园,如果以后需要大量炼制丹药,还需要天量的草药,有这么一颗化形肉芝在,可以吸引很多化形的高阶草药前来投靠。” 陈正听了,似懂非懂。 接下来,太乙散人便解除了储物戒里的部分封印。 “你先把这粒九窍金丹吃了。这九窍金丹品质极高,本来不适合你这种低阶修士服用,但是现在为了让你快速提升修为,只能浪费一点了,我先助你一臂之力。” “是,师傅。”封印解开后,陈正已经可以打开玉盒。 “以你现在的法力,你还没办法直接吸收这粒九窍金丹,你需要先把金丹吸入腹中,之后再用丹火煅烧七天,七天之后,金丹与你气息相通,你再用法力把他化开,之后吸收利用,这一粒九窍金丹足够你提升两个大境界了。 我先给你讲解冲破元神期瓶颈的注意事项,之后再告诉你怎样突破化神境的瓶颈……” 此时,薛坤被困在一个宝塔之内,这宝塔中间悬浮着一把血色宝刀,空气中隐隐有一片散发着血腥之味的黑沙闪动。 这宝塔之内刀光闪闪,每一片刀光都足以让凡人化为血水。 空气中的每一粒黑沙都可以致人死地。 但是薛坤此时,不知道得到了什么奇遇,这刀光竟然没有伤害到他。 薛坤来到宝塔中央,纵身跃起,伸手取下了宝刀。 宝刀到手,刀光立即消弭于无形,就连那些黑沙也都静静浮在空中不再翻滚。 薛坤拿到宝刀后,便立即得知此刀名曰血煞刀,被血煞刀击中者,便会立即化为血水,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遇到实力高强的对手,血煞刀也不是无往不利, 这些黑沙为血煞刀的辅助攻击利器,曰落日星沙,这些落日星沙可以隐入血煞刀的刀柄之中,含有剧毒,中者有如被血煞刀本体攻击,遇敌之际趁其不备放出,厉害非凡。 与此同时,薛坤还获得了血煞刀的刀诀。 薛坤获得这些后,欣喜异常的修炼了起来…… 陈

目录
谁让这个修仙者练武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