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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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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不大,方木却看了很长时间。郑霖见他看得入神,也凑过来,“我们现在在哪儿,是不是快到那边了?”

方木过了好一会才回答:“不是。”

他放下地图,环视着这个小房间。

“我们就在这个迷宫最深的地方。”

9月28日,C市万岩山嘉年华游乐场发生一桩命案。案发当时,数名游客在地下迷宫游玩,行至迷宫中段时,发现一具男尸。游客受惊后四散奔逃,结果均被困在迷宫中,后来有游客按动了墙壁上的求助装置,方被工作人员带离迷宫,其时,已有数名游客精神几近崩溃。

死者蒋沛尧,男,39岁,生前系C市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师。9月27日晚,死者没有按时下班返家。死者的妻子给他打了一个电话,死者告知在写一个科研课题的结题报告。当晚22时许,死者的妻子再次给死者打电话,却发现手机已无法接通。死者的妻子当即来到学校寻找丈夫。值班人员告知蒋老师已于当晚21时许离开了学校。寻找一夜未果后,死者的亲属于次日凌晨报警。6个小时后,蒋沛尧的尸体被发现。

根据尸体表面形成的电流斑、皮肤金属化及骨珍珠等现象推断,死因为电击导致的休克,死亡时间大约在9月27日晚22时至次日2时之间。因此抛尸现场并不是第一现场。游乐场方面证实,地下迷宫的两个出口都不封闭,白天有专人看管,夜间闭园后就无人把守了。怀疑凶手是夜间将尸体带至围墙外,将尸体抛入园内后,再翻墙而入,将尸体运至地下迷宫。由于抛尸现场乃经营性场所,所以发案时现场已遭到破坏,现场勘验没有获得有价值的线索。但是警方初步推断凶手可能不止一人,而且作案时应该驾驶车辆。

尸检报告表明,死者生前曾遭遇酷刑折磨,因此警方初步断定这是一起报复杀人案,并以此为切入点展开了一系列调查走访。然而,对其亲友及邻里的调查显示,死者为人谦和热情,不曾听说与人结怨。而从死者单位反馈的信息来看,死者的同事普遍认为蒋老师是一个埋头钻研学问,工作勤奋认真的人。而且,死者还曾经担任本校志愿者协会的负责人,对社会公益活动十分热心。从以上调查结果来看,仇杀的结论几乎不可能成立。一位同事甚至开玩笑说:“如果说有人恨老蒋的话,那也只能是因为他年年都能成功申报科研课题,把科研经费都弄到他那里去了。”

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人,会与什么人结怨呢?

尽管所有的调查走访结果都与警方的推测大相径庭,方木还是坚信仇杀的侦查思路是正确的。首先,一般的杀人案件都谋求迅速结束,拖延的时间越长,越容易被发现。而本案中,死者被劫持后曾遭遇长时间的酷刑折磨,这种冒着极大风险的附加行为显然是为了宣泄凶手的某种特殊情绪,而这种情绪,应该与仇恨有关。其次,凶手选择了电击作为折磨死者和致其于死地的手段。毫无疑问,这是一种很麻烦的手段。如果想让死者感受痛苦,一把小刀就够了,何必费时费力地采用电击呢?方木曾考虑过酷刑的目的也许在于逼供。然而,通过对死者背景的调查,基本可以排除死者掌握重要机密及情报的可能。而且,可以想象的是,死者在遭遇连续的电击后,高声的惨呼,剧烈的痉挛,扭曲的五官,以及空气中皮肉烧焦的味道,都会给凶手带来极大的满足感。很显然,这也与凶手的某种特殊需要有关。

然而,让警方迷惑不解的是:凶手为什么选择迷宫这样一个抛尸地点?

一般情况下,命案发生后,凶手会想方设法掩盖犯罪事实,其中之一就是处理尸体使之不易被发现。而本案的凶手反其道而行之,将尸体摆放在一个经营性的娱乐场所中。如果将其理解为向社会公众的炫耀及向警方的挑战的话,那么他的行为毫无疑问是没有必要的,甚至可以说是愚蠢的。其一,凶手完全可以将尸体遗弃在更加开放的场合,例如广场或者政府机关的门前。这样的场合更有利于产生轰动效应;其二,弃尸务求迅速、隐蔽。而错综复杂的迷宫,绝非一个能让凶手迅速完成弃尸并离开的场所。

除非凶手想用迷宫表达某种情感,而且十分熟悉迷宫的路径。

警方将游乐场的工作人员列为怀疑对象并逐一排查,结果一无所获。方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并不意外,自己开车又去了游乐场。

迷宫已经重新对外开放,而且生意出奇的好。看来迷宫里发现死人反而让这里更加吸引人。方木看看售票处的长队,苦笑了一下,转身去了游乐场问讯处。

一个游乐场的副经理搬来了一大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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