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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听见这半带调侃的话,想起阿飞眼中偶而升起莫名的忧伤,心竟重重一疼。
下一秒钟,王怜花的声音突然浑厚许多,显得庄重肃穆,轻佻之气一扫而空:“你不问问我为什么来找你?”
勉强按捺不祥的预感,李寻欢恭恭敬敬涩声问:“敢问前辈,有什么要教诲的?”
王怜花脸色突然变得幽怨,轻轻一声叹息,竟似要引下泪来。
过了片刻,他柔声启齿。
说出口的那句话,却震得李寻欢心神俱碎。
王怜花说:“我来求求你,放过阿飞。”
〇七 色诱
作者有话要说:多年以后看武林外史
为怜花公子的千变万化而心向往之
找个机会让他表演一下,哈哈哈哈 ——求求你放过阿飞。
待王怜花的话从耳边到达心头,李寻欢胸口再次剧痛起来,喉头顿时又一阵甜腥。
强咽下那股腥气,李寻欢问:“前辈何出此言?”
听到这么含混的回复,王怜花眼神闪动了一下,立刻淡淡微笑,掩饰不该被对手看清楚的恼怒和凶狠——明明已经不顾自尊折节哀求了,还是被推拒。
挫败和无力感弥漫开。
要命的是,李寻欢手中肯定不止一枚飞刀。
那飞刀的光芒太过眩目,也足够强悍。
只要还有飞刀在手,就没有人敢强迫李寻欢做任何事、说任何话。
王怜花刚才亲自试过了。
他也不能。
很快镇定下情绪,王怜花表情顿时变得友善。
仔细端详李寻欢眼角的皱纹,浅浅摇头,悠然轻叹:“探花郎何必太谦?这声前辈,还真有些当不起……只计年岁,我顶多也就比你痴长些许。可你此刻看起来,比我老了又何止十岁?”
没想到王怜花不但不解释所谓“放过阿飞”究竟什么意思,反而顾左右而言他。
李寻欢多少有些惊愕,但不方便表现出来,只微躬身:“衰朽之人,哪及得怜花公子神功无双,容颜青春常驻。”
听出语意中真诚的赞美,王怜花微微一笑。
仰头想一想,慢慢浮出些惆怅来,幽幽叹息:“你要是也拼了命的爱惜容颜,何至于憔悴?可见志不在此。我这张脸,唉,我这张脸……可怜我天生痴迷,明知没用,还偏偏不惜代价呵护这臭皮囊。探花郎洒脱通透,早看穿对男人来说,美貌不过是累赘。”
没来由竟勾引出一段伤心,李寻欢始料未及。
此刻,安慰或转移话题都反而会刺伤人,所以他垂首,沉默。
十七年前,前辈名侠眼看快活王覆灭,彻底厌倦江湖事,结伴出海遨游,从此绝迹人世。临行前,王怜花专程送《怜花宝鉴》到李园,托付给李寻欢。
因为李寻欢正好去了口外,遭仇家伏击,被龙啸云所救。当时住在李园、亲手收下书册的人是林诗音。后面种种变故,那书无意之间救了武功被废的龙小云,转眼又湮没。
他们离开的时候,还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年。
而当时,李寻欢出道五年,“小李探花”粪土功名、仗义疏财的美名已轰传江湖。
两人年纪的确相差无几。
可是多年的忧郁寂寞愁苦加上宿疾,令李寻欢皱纹骤显。
纵使气质依旧懒散潇洒、萧疏沉着,面目依旧英挺,却略嫌憔悴了些,还总带病容,是诗人气质的落拓客模样。
眼前的王怜花却肌肤莹白鲜润、颜如冠玉,凝眸微笑之际,秀媚难言,又风华绝代。如非眼神沧桑,谁也不敢猜测他可能年纪已过了三十。
怅然的静默,也就是片刻光景。
王怜花突然轻轻一笑,眼珠灵活转动,连声音都洒脱亮丽起来:“探花郎可知道,如今的江湖,如果还有什么人能令我决不敢轻视,也就是阁下了。比如今日,我其实很想杀了你,但你飞刀出手之前精气神毫无罅隙,我找不到足够好的机会。”
李寻欢一愣,微微躬身:“辜负怜花公子当年所托,《怜花宝鉴》竟流散不知下落,我确实该死。”
一句话没说完,忍不住弯腰狂咳起来。
喝了十几天汤药,本来似乎已好得差不多的旧病,被直击胸口的掌伤引动,竟一发不可收拾起来。
看着李寻欢唇边的血迹,王怜花表情又一变,竟转为温柔腻人:“一本笔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