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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亲自写的,不长,但措辞足够真挚恳切,全文以“云天,我和毛毛虫会一直在家等你回来”结束,旁边还配上了他向奶奶讨来的那张我的照片。
於是从头到尾都在旁看著董一杰是如何在灯下认认真真地敲打文稿的我,一时间又生出几分造化弄人无以为报的感慨来。
不知该用心诚则灵还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来形容的好,出乎意料地,董一杰的努力很快有了回报。第二天一早便有人照著寻人启事上的联系方式找上门来,居然是我在城东租的那间小居室的房东。
在听来人说出身份之後,董一杰的脸当即黑了一半,明显不信任地上下打量著对方。
“房东?你是说,云天他租了你的房子?”他微微蹙著眉头,沈声问道。
“是的,大约一个月前,那个叫云天的小夥子来租了我闲置的那套十几平米的单间。”热情大方的房东大姐好脾气地点点头,停了一下,翻翻手袋从里面取出几百块钱然後才接著道,“当时他说手头上的钱不够,我觉得那小夥子看上去也不像坏人,与人方便自己方便,於是就破例只预收了他第一个月的房租,谁知他後来根本就没来住。按照合约,这钱虽然不必退,不过我留著好像不是很好,再说那小夥子也不是个宽裕的,所以我早琢磨著还给他了,就是一直联系不上。这下好了,你能帮我转交一下麽?”说著,她把钱向董一杰递过去。
房东走後,董一杰仍然像凝固了一样捏著那几张薄薄的钞票直挺挺地坐著不动。我蹲在旁边,在某个瞬间甚至觉得他眼角似乎有些闪烁的水光,然而仔细一看又并没有,只是眼神比平时要晦暗得多。
这般双双安静地呆坐著也不知过了多久,直到我站起来准备换个姿势,董一杰才似乎吃惊不小地朝我看过来,看样子早把客厅里还有一个我给忘了。
“毛毛虫,”低声把我叫到跟前,那个男人伸出轻颤的双手捧著我的脸低头看我,眼神迷茫得叫人心碎,“原来云天真的不要我们了……你说,他决定要走的时候是什麽心情……都是我的错,是我让他伤透了心……”
明明是很平实很平实,压根算不上怎麽煽情的话,然而我随著当初那个绝望的夜晚而死去的心却奇迹般有了复苏的迹象,像是要飞出来般在喉咙口上跳得前所未有地用力。
扑通,扑通。
於是忽然之间,那些耿耿於怀就变得无足轻重起来。
过去的执念也没有不对,只是到头来才发现,原来陷在痛苦泥沼里头的远不止我孤零零的一个。曾经我悲哀无助的泪,和美梦骤醒的伤,其实董一杰也在陪我一一体会著。
再大的痛楚一旦被一分为二,便再也够不上将人压垮的分量。
正呆愣愣地回望著董一杰眼底的那抹黯然而出神,冷不防门铃再次响起,不知又是哪位不速之客不请自来。
董一杰怔了怔,起身去开门。来人一进客厅就冲正蹲在地上的我哈哈大笑,而後转头朝站他身旁的董一杰轻快地道:“看来我没认错,那个小夥子就带著这条狗!它叫毛毛虫,对吧?这名字太特别了所以我才记忆犹新,没见过有人管大金毛叫毛毛虫的,哈哈哈。”
我抬眼一看,居然是那晚来查我身份证的那个巡警大哥。
董一杰客气地招呼巡警大哥在沙发上坐下後,大哥开始条理清晰地跟董一杰讲述和我碰面的经过,在听到“拖著个箱子”时,董一杰的脸又黑了。
警察察言观色的能力毕竟不是房东可以比拟的,巡警大哥见状马上乖觉地停下描述,出言问道:“怎麽了?有什麽不对麽?”
董一杰轻咳了一声,勉强笑笑,不置可否。
心底的某根弦因为这个自嘲般的惨笑而蓦然便收紧了,在意识跟上来之前,我已经本能地伸出只前爪轻轻搭在董一杰的大腿上。他“嗯?”了一声,低头看向我,继而微微一笑,也伸出只大手来,将我的爪子暖暖地握在手心。
仿佛这样就能够以双倍的勇气去一起抵御那些共同的伤害。
直到巡警告辞离开後董一杰才放开我的爪子,他改摸著我一只耳朵,若有所思地冲我挑眉道:“记得那天早上起来看到你在院子里……既然云天带著你一起走了,怎麽你会跑回来,他却不见了?该不会出什麽事了吧?!”
我陡然剧震,几乎招架不住那两道在我脸上来回扫射的锐利目光。
幸亏在这个时候,董一杰的手机及时登场缓解了我的不知所措,“滴滴滴──”
电话里头的可能不是什麽好消息,董一杰在挂掉手机後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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