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游戏竞技 > 鬼侠 > 第2部分

第2部分(第1/4 页)

目录
最新游戏竞技小说: 海洋求生,开局忽悠女明星做女友求生:魔法灾变世界王者:御姐边路,全网顶不住了!地球数据化后,我在游戏里生活开局一颗定海珠,给我砸!全民领主:开局一座移动城NBA之格斗天赋加满超巨都慌了游戏神豪,我氪金多亿点怎么了?网游:蓝星online开局SSS级天赋,装备全是史诗海岛求生:真千金她为何总是霸榜进入FPS游戏并且火力无限游戏:靠吸收物品来升级的商人全民求生:我的蛇姐超级强规则怪谈:我天生反骨苟到最后开局扮演卡莎,老婆竟是我自己?网游:我的血量有亿点点多足球:开局马竞,成为门神爆币币币币币币币币币币币币币币施法永久加法强,我圣光百亿增幅

了,现在只有靠自己了。

可是,已龙晓凡那超人的速度都甩不下恶灵,陆月英自然更无法和它比了。刚跑出几步,恶灵已到了楼上,黑漆漆的身躯扑向陆月英。

也许是陆月英前世修了许多功德,在这关键时刻,楼梯口里忽然有几道黄光飞过来,打倒恶灵身上,然后爆炸了,恶灵被打退了几米。接着,楼梯口里出现一个女性,身穿一身紫红色的衣服,十分合体,完美的体现出她的身材,可又不失庄重。手中拿把刻满奇怪符号的剑。年纪应该和陆月英差不多。

恶灵被打退后,那黄光也消失了,只有几篇黄纸落到地上。看样道士的灵符。恶灵身子一抖,凄厉的问道:“你是除灵师?”

那女孩沉声说道:“没错!恶修罗,你这恶灵这些年一直在这里作乱,就不怕因果报应吗?”那个叫恶修罗的恶灵没答话,仅用个黑弹打向除灵师。

那女除灵师又扔出一张灵符,把黑弹打落,左手轻抹掌中剑,念道:“天罡剑灵速速听调,急急如律令!”念完,长剑发出一股黄光。然后她挥剑冲向恶修罗。

恶修罗也化做一团黑风冲向除灵师。陆月英只看到一片黑风红影,之中夹杂着一道道黄光黑云,其他的什么也看不到。看来那除灵师和恶修罗两人(啊!我弄错了,是一人一鬼。汗……纳兰书轩语)不相上下。她又想到那救自己的人,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要是一般人,一定死了。可想那个人被卡车撞了都没事,摔下去应该也可能活着吧?可是,怎么他还没出现呢?如果还活着,怎么一直没出现呢?

正胡思乱想,战场里一阵爆响。那除灵师一个跟头摔出几米,剑掉到地上。恶修罗也飞到楼外。除灵师倒在地上一时行动不便,恶修罗趁机吐个黑弹打过来。除灵师临危不乱,打出一张符化解了黑弹。又扔出6张灵符,轻声念到:“天地六合,封魔不动!”6张灵符结成正八面体围住了恶修罗,本来在空中任意飞翔的恶修罗一下子动不了了。定在八面体里面。犹如雕象一般。除灵师站起来又放出5张灵符,这次的灵符没直接打向恶修罗,而是在它上方围成一个圆环团团转。同时除灵师双手不停的打着手势,同时,随着手势念道:“临,兵,斗,者……”

刚念到这,恶修罗猛的发出一阵高亢的尖叫,身体大副收缩,又迅速扩张,撑暴了六张灵符构成的结界,狠很的撞向除灵师,除灵师被打飞出去,一直到楼沿才停下,好陷!就差几公分就摔下去了。恶修罗身体小了不少。看来强行突破结界也让它耗了不少功力。它说到:“天心五雷正法!你是除魔烈家的?”

第五章 梵第刚之变

更新时间2003…6…18 20:05:00 字数:1430

那个除灵师沉静的说道:“没错,我是烈家15代传人烈明霜。恶修罗,今日我定让你难逃公道!”恶修罗尖声笑到:“你没了伏魔剑,只要不让你防出天心五雷正法,还能把我怎样!”说着迅速飞到那把剑处,抓起来扔到楼下。烈明霜没料到这招,喊了声:“卑鄙!”放了几张灵符打向恶修罗。恶修罗嘿嘿着躲开,冲向烈明霜和她埋身近战。同时还说:“天心五雷正法放起来很费时间的,这下看你怎么办!”而烈明霜也的确因为伏魔剑不在而灵符只长于远攻而无法发挥优势,一时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

龙晓凡摔落到楼下,刹时周身巨痛,身体好象支离破碎一样。不过,这仅仅是感觉而已。实际上他并没受伤。身上连一丝伤痕都没有。龙晓凡自己也觉着怪异。可是现在他也被摔的连手指都动不了了。别说是与恶灵战斗了。月英姐,抱歉,恐怕晓凡救不了你了。想到这,他晕了过去。

※ ※ ※

地球另一端,梵第刚,天主教中心。阳光明媚。教皇正卧房在品尝他的咖啡,一个人推门而入。教皇心中有一丝不悦,在这时打扰他是他最反感的。可是看到进来的人时,那丝火气就立刻象遇到阿尔卑斯山上的冰雪般消失了。来的是一个红衣主教,仅次于教皇的人,圣约翰。

“圣约翰,出什么事了?”教皇知道,能让圣约翰如做出此无礼的举动,一定出了大事。“尊敬的教皇,我来是因为那个沉睡的银棺有异动。好象,那家伙要冲出来。”教皇一惊:“什么?立刻叫所有圣骑士到印封之堂集合!快!”然后立刻奔向印封之堂。

印封之堂里,只有一个神坛,上面是挂着耶苏基督的十字架。神坛下,是一顶银棺,上面刻了许多阿拉伯文。那是梵第刚所有神甫联手加持的印封。还有一个纯银十字架,上面

目录
春奴重生暴力千金他是龙主受仆攻之贴身执事一模仿就失败不死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