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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友谊的小船(中)(第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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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俊明觉得自己从生下来就是有罪的,是不可宽恕的,他曾经在古书上看到过这样一种花的描述——它生于罪恶,长于罪恶,用鲜血染成,盛开之时必是挣扎于罪恶鲜血之中,越深的罪恶,花朵便会开得愈发艳丽。

然而它却有一个十分美丽的名字——曼珠沙华(大误)。

曾经一度他以为自己与曼珠沙华极为相似,同样生于罪恶,同样艰难存活,他以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拥有这般肮脏的血脉,所以他变得“懦弱”变得“自卑”,他不想让任何一个人看到他,看到他不同于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

而那些责骂欺负什么的,他就无所谓了,他的身体完全可以承受那些。

然而这个世界上,总会出现一些救赎,生活在黑暗中的人们如果见到光明,那么渴求光明的人们就会虔诚地祈祷光明的到来,而如果光明不愿接触黑暗的人们,那么这些人就只好改变自己,让自己披上光明的大衣扑向光明的怀抱了。

如此,他,丁俊明,一个卑鄙的人们就披上“光明”的外皮去接近光明了。

他生来有一双极为灵敏的眼睛,这双眼睛可以看透一切的障眼法,不论是机器还是异能还是精神力,在他的面前统统都无所遁形,这是丁氏一族的独有的能力,而且只有隔代遗传,代价是生下他们的父母,都会在他出生的那天死去。

所以,他的生是用至亲骨肉的死换来的。生来便克杀父母,他被视为不详,所以虽然他的大伯对他非打即骂,但也确实是他力排众议保下了他,让他活了下来。

而就是这样一双眼睛,竟然看不透这个叫做曲昀的男子,他看任何人都是一种透着血雾的感觉,唯独此人,周身的祥和都要溢出来了,他不由自主地靠近他。

于是他开始“居心叵测”地接近他,用尽一切可以让人同情的手段,而也许是他的伪装真的太过出色,计划都实现得分外地顺利,他开始被他唤作小丁,被他收入店铺做了店员,他有了他的终端号,他开始憧憬未来。

还没等他毕业投奔,噩梦就降临了,一切都源于……他的血脉,肮脏的血脉。

他最后还是妥协了,名誉他不在乎,金钱他不在乎,毕业他更不在乎,但他确实在乎抚养他长大的大伯和……老板。

这份感情无关风月,他觉得自己更多的是渴望成为他这样的人,生于光明,长于光明,活得耀眼放肆。

走进这座被黄沙覆盖的地下城市,丁俊明就没打算活着出去,用他的血液激发的怪物,那肯定是比他还要肮脏的存在,就算是为了这个世界吧……刚要烙印下自己的精神印记,几乎是一瞬间的时间,他的神智陷入了沉睡。

等他再度醒来,他看到了无数张他再也不想见到却无法忘记的脸,也看到了一张时常忽略却从不忘记的脸,鬼使神差地,他竟然觉得在这里说话可以被对方听到,出于这样诡异的想法,他轻轻开口吐露自己最真实的自己。

冥冥中有一股力量袭来,于是,沉睡再度袭来。

**

“我灵魂出窍了?”他不是真身进去的吗?他怎么一点感受都没有,这太不科学了!还有那个类似图腾又像是文字的图案,它究竟代表着什么呢?

哮天犬大呼了一口气:“自然是灵魂出窍了。”要不是为了替你看身体,他才不会这么傻趴在沙漠上呢╭(╯^╰)╮!

灵魂出窍果然对他的身体耗损很大,曲昀很确信这次出窍并不是出于他自己意愿,但若不是他的意愿,这个星际竟然有能够操控他意志的人……他不相信,除非是那些大能们醒来了。

黄沙漫天,身后是巨型的仙人掌,曲昀忽而福至心灵,捧起哮天犬的狗头:“哮天犬,看着我的眼睛。”

“……”什么鬼?

“看我眼睛里面的图案,你有没有觉得很熟悉?”熟悉,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种感觉真是非一般的不好,就好像本来固守在自己手心里的东西悄悄从手心溜走了一般。

二狗子想你这个人真是太无理取闹了,这个世界他怎么可能会有熟悉……“曲昀,这是凤族图腾。”声音竟然一点都不蠢萌了,凛然的样子与曾经杨戬出征时一模一样,不过下一刻就原形毕露了:“凤族的审美就是差,丑得这么新奇,就算再过一万年我都记得。”

==应该是你的审美奇葩吧,这明明很华贵美丽而神秘好不好!以你的审美圈了圆圈挂两根肉骨头肯定已经美得没边了吧。

不过……凤族图腾吗?他去洪荒的时候连封神都结束了,龙凤大劫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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