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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也相继消失在我眼前,毕竟不是人人都想做米虫,他们有他们的责任要负担。我也有责任要担,只是很多时候,也许不担比担来得好些。
在一阵休息之后,夜晚飞速的占据了白天的位子,我兴奋得飞速解决晚餐,外公外婆和爹娘只是笑笑的看着我,并没有责备我什么,不过正当我想乘着三座大山还没回来之前先跑路,就被四位老人家拦下了。
“宝宝,等吾翰他们来了再一起出去吧。”温柔,温柔,温柔到不能拒绝,这就是我的外婆。
“哦。”我很温顺的点头答应,永远不要想和外婆犟,充满血泪汗水的经验之谈啊。
不过,“外婆,我想一个人出去看看,我不能总要人陪着才出门啊,我也是个男人,我会保护好自己的,再说还有御影嘛,不会有事的拉。”重音在‘我也是个男人’,让大家想起,我是个男的,而且还是个已经快十七岁的成年男子。
四位老人家听了这句,微微一颤,是啊,总是不自觉地把宝宝当成小宝宝照顾,忘了他是个男孩子,也已经要长大了。
在四位的默许之下,我终于在三座大山回来之前一个人冲到了大街上,当然忽略御影。
乘着时间还早,努力寻找那间客栈,幸好西街就那么一家贴红纸招人的,让我还能比较容易找到。
走进去,收拾收拾心情表情,“掌柜的,招人呢,您看看我成不?”腼腆的微笑着向柜台上的人说去,这年头,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连这么个小客栈里,人也那么的,怎么说好呢,特别吧,或者是,诡异。
柜台里边那位,应该是掌柜的吧?那长的叫个性,记得金庸小说里有那么几个人,形象怪异的令人难以忘怀,一个是《笑傲江湖》里的黑白子,长得半黑半白,阴阳脸,还有《天龙八部》里的枯荣禅师,一边皱纹深得可以夹死苍蝇,一边光滑的可以让苍蝇站立不稳,其他还有像《鹿鼎记》里因为吃药,后天强制变异的胖瘦头陀等等,像这等神奇人物,真是此人本应冥间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当然,在越怪异越得意的现代,这就不算什么了。
不巧,今天就在这客栈里,让我见识了一回,什么叫真实案例。
这位仁兄,中等身材,就背影而言,绝对属于放在人堆找不着的非保护类种,但是!当他缓慢缓慢的转过身来,以正面直视我时,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山外有山了。
他其实长得不丑,当然拉也不是帅,他其实面目很普通,很常见的五官,很常见的脸,可是!就是居然有这么一种人,满脸皱纹,灰白的头发,眉角低垂,嘴巴瘪瘪的,衣服半旧不新,不显眼的地方打着那么几个补丁,全身上下泛着一个词………苦大仇深!!还有一句话………我好惨啊~~!总之是让人看了,就想为他抹一把眼泪擦一把鼻涕。
看着这么位掌柜,我只觉凉风咻的猛一阵吹过,阴阴的,毛骨悚然,“那个,呃 ,我想我还是先走好了。”
“每月2钱银子,包吃住。不包吃住,每月3钱。”一阵凄风苦雨的声音传来,令人不禁感慨落泪。
鸡皮疙瘩抖起来,不管了,来都来了,将就吧,“那,如果包吃不包住,每月2钱5行吗?”讨价还价,天经地义。
“行,我招的是跑堂,你就在店里收拾碗盘,端菜点菜,招呼客人,每日须得辰时上工,戌时下工,包你三餐。没问题的话,就留个名字,明天上工。”仍然是凄风苦雨的声音,听的人,心中那个叫酸啊。
神啊,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他要招跑堂了,就这把声音,这付形(状)容(貌),还有这气质,不招个心理素质过硬的跑堂,谁能扛得住?我能坚持多久?神啊,请您不要太过考验我,阿,门。忍不住,为我的打工生涯衷心祈祷。
第六十四章
花魁啊,穿越永恒的话题
带着明天会更好,花魁多美好的乐观心态,me便火力十足的向选花魁的醉华筵奔去。
醉华筵,不是妓院,也不是小倌馆,而是我不在的这几年里新建起来的一个酒肆,因其所酿之酒种类繁多,品质优良,价格公道而颇负盛名。不过,吸引各大秦楼楚馆蜂拥而至做生意的,却是醉华筵的老板,无论明暗。
醉华筵的老板是位品酒高手高手高高手,人长得很平凡,典型的大众脸,却又长了一个让人无法忽视的巨型酒糟鼻,红通通的,极似西方的那位圣老头,不认识他的脸,只认识他鼻子的人,比比皆是。老板名字却很诡异,自称祭酒,听闻为人貌似豪迈,为人貌似厚道诚信,加上做事够手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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