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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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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找人来爱我

作者:陈毓华

男主角:安东尼

女主角:赛若襄

内容简介:

安东尼有天使般完美的外表,

他冷峻内敛,掌管世界首屈一指的黑道组织,

然而却是个不懂得爱为何物的乏味男人。

平凡善良的她则整日泡在保育动物园里,

除了与动物说话外,她几乎毫无与外界沟通的能力。

然而,自从他救了她心爱的金钱豹之后,一切全都变样了。

传说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一个守护神,

而她不过是想寻得属于自己的男天使……

正文

第一章

洛炜眼中的毓华 洛炜

清晨两点钟,实在该窝在被子里,尤其是春天的加拿大犹然很冷,但是洛炜还是心甘情愿地坐在书桌前,替心中的偶像——毓华姐写序。

当琼花告诉我这个消息时,洛炜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可以帮毓华姐写序也!而且是放在“安东尼”这一本书里,呵呵!洛炜真想唱首歌!

第一次接触到毓华姐的书是在去年三月,洛炜去出版社和琼花签约时,当时洛炜才回国两个月,基于新人的好学心态,就要琼花介绍几个“优秀作家”的作品,让洛炜开开眼界。

编辑大人所介绍的几个名字中,当然包括毓华姐啦,洛炜当下就把名字记起来,并且立刻去租书店(因为洛炜刚回国,整个人一穷二白,并不是故意不买书的。)看完了毓华姐的书,果然精彩无比,既好笑,又逗趣,而且文字流畅精简,洛炜我真高兴和这样一个偶像在同一个出版社,更恨不得能见她一面。

真正见到她是在今年正月,对于完全陌生的环境、面孔,洛炜的心里着实有点紧张,但在紧张之余,还不忘拼命猜测谁是毓华姐姐。

小声问了旁边的人,才知道她还没来,洛炜只好喝着茶,耐心地等、等……

过没多久,偶像终于出现了!她幸运地坐在洛炜的对面,咯咯咯!老天果然是疼爱洛炜的。

毓华姐看了我一眼,忽然说:“你看起来很眼熟!”

洛炜当时呆了一下,脑子拼命转动,口中开始说出一些洛炜经常出没的地名。毓华姐摇头,说她住在台湾唯一不靠海的地方,而洛炜说的地方全在台北市,接着就变成X档案一样,有点悬疑喔!

毓华姐说洛炜看来很眼熟,也许是洛炜长得像某本书的女主角吧!哈哈哈……(瞎掰至此结束,不要拿东西扔我啦!)难道你们有更好的解释吗?

席间,系列华姐姐非常地温柔(就是有问必答,而且轻声细语、面带微笑),完全符合“热情天后”这个封号,不但书写得精彩,连人也是温文有礼。

尾牙持续进行着,系列华姐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洛炜迟疑了一下,答道:“现代和古代的结构完全不同,但是同样好看,很难决定!”(洛炜像不像政治家?说了很长的句子,却没有重点。)

毓华姐,因为当时梅酒喝多了,脑子不动了啦,现在洛炜告诉你答案:以前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水呀,水当当》,现在已经被最新出炉的故事取代了。虽然还没看到《找人来爱我》的故事,但洛炜已经自动将它列为第一句,因为洛炜实在是太喜欢安东尼了!

想知道毓华姐的书的魅力有多大吗?记得二月十五日洛炜在欲前往加拿大的那个早上,一大早就跑去出版社,一方面是签约,一方面提搬书,以免在飞机上太无聊。

洛炜一口气将“新好男人系列”抱走,上飞机时,也不管旁边坐了谁,就一头埋进小说中。

为了怕不连贯,洛炜还从《喷火女郎》看起,再看《斯巴达丈夫》,到了欧阳越的时候,头就有点痛了,因为洛炜不知道到底要先看《冷火》,还是先看《小胡子哥哥情事》?在飞机上,洛炜差点丢铜板来决定。

将四本书反复阅读后,才发现洛炜犯了一个大错误——洛炜身边坐着一个大帅哥!呜……毓华姐姐,没事把书写得那么好看干么?害洛炜失去了和帅哥交谈的机会。

当洛炜将书收好时,那位金发蓝眼的帅哥才对我说:他坐飞机时很喜欢和别人聊天,可是看我看得那么专心,不好意思打扰我!(其实他应该是想说,我看起来很狰狞吧!因为洛炜看书时不能忍受有人来烦我,若被惹毛了,我可是会马上变成咬人的野兽哦!)

见洛炜收好了书,他才打开话匣子,可是,加拿大已经到了!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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