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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边走边看。 秦安本能的觉得很不对劲了:“哪里来的疯子,你等着,我要报警了。我根本都不认识你。” 黄小姐往门口边走边说:“你别生气,你让我走我马上就走,我把自己锁在柜子里等你行吗?” 秦安知道今天不能让她现在就走,他一边打电话报警一边揪住黄小姐的手:“不要走,在警察面说清楚。一五一十的说清楚。” 就在秦安揪住黄小姐的左手时,只听见撕拉一声,黄小姐的袖子被拉了下来,露出了一胳膊深深浅浅的伤痕。 但是她惊恐又乖巧的说:“不是你弄的,是我自己摔的。和你没有关系的。” 人群里已经有人在隐隐约约的喊秦安的名字,也有人在问黄小姐是怎么回事。 黄小姐很慌张的说:“不不不,和秦律师没有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真的是我自己摔的,秦律师是个很好的男人,绝对不会虐待我和小莲姐的。” 然后她边说边走,声音越来越大,“你别生气,我马上就走。现在就走,我乖乖回家等你。” 她边走边去拉袖子,结果越忙越乱,不小心将身上的短外套给卷了起来,露出腰上深深浅浅的鞭子印。 没有人敢伸手拉正在整理衣服的她,她就这样一边说不是秦律师的错一边迅速往外走。 等秦安报好警,黄小姐已经快步走出这幢大楼了。 警察来了之后,在听完秦安和前台接待的描述后,民警调取了监控,之后问秦安:“那你要抓她干什么呢?” “我要起诉她诽谤、污蔑,破坏了了我的名声。” “可是她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啊,她一个字都没说你不好啊!”民警说。 对啊,她什么侮辱性的词语都没有说,她也没有造谣任何的事情啊,她都说了不是你做的啊…… 你说你要告她诽谤污蔑败坏你的名声,那你的证据呢! 证据 证据?现场这么多人,公司的同事和老板、其他律所的同行、律师协会的成员…… 哪怕在场的五十几个人只有一半听见了看见了,这五十几个人能再传出去多少人…… 可是她说了什么? 她说:这是我自己摔的伤,不是你打的,也不是你咬的,一切都是我自己不小心的,不关你的事,你对我们最好了。 她还说:和秦律师没有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真的是我自己摔的,秦律师是个很好的男人,绝对不会虐待我和小莲姐的。 她说不是你打的,不是你咬的,你没有虐待她们,她承认你对人很好、是个很好的男人…… 你要告她诽谤?你否认她说的这一切吗? 民警出警的速度很快,态度也很温和,调取监控、记录围观人群的步骤也很合乎流程,这当然,民警也知道律师是属于不能马虎对待的那一群人。 但是诽谤罪? 秦安的脑海里自动浮现出以下条例: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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