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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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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你们,属于我们的青春。。。

初二的时候看完郭敬明的《幻城》开始有了第一个idea,然后一发不可收拾,最初的故事是有大量的魔幻色彩,现实世界与魔幻世界交替。渐渐地开始把我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情写到里面去。

初三,我们班转来了一个女生,每个学校都会有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转校生。她上课看小说、吃东西、睡觉,学习成绩还很好,还带着我跟她一起上课开小差。每天都会被她 “催稿”,有一次编不下去了,就把男主角林飞宇写死了,她不依不侥,要求我再把他写活过来,因为她很喜欢林大帅哥。她也是故事中徐苗的一个原型之一,和徐苗一样好吃,有点胖,还有点花痴。

课间或者体育课时,班上的女生就爱听我讲故事,有时候边讲边想下一步的情节。还有一个男生爱听我讲鬼故事,他是故事中朱超凡的原型之一,和朱超凡一样胖胖的。准确地说,应该是朱超凡和他一样,因为有他,才有朱超凡这个人物形象。

如果有人问我,主角的原型是谁,其实他(她)并不是某一个人的形象。我可以从每个人物的身上看到以前的同学的影子,每个小故事都可以让我想起曾今的美好时光。

初中毕业后的那个暑假我开始把故事写在纸上,学完了一个本子。初三的室友和我进入同一所高中,她作为我的忠实听众,买了一个很厚的笔记本给我,并且是第一个在本子上留言的读者。在高中这三年里,我们三个的关系进一步发展,成为可以在一个碗里吃饭的好友,虽然不在一个班,但我们周末都会一起聚聚,聊聊天,吃东西。

后来,我的本子在班上传越,也有很多人在本子上留言,有赞美的,有批评指正的,有猜测下一个情节是什么的。这些都激励和支持这我写下去。高一的一个室友还帮我把我讲的故事誊写到本子上,晚上我跟她打着手电筒聊天、写小说。

进入高二,我感到了学习的压力,就没有继续写下去,本子被送到初三同桌“徐苗”那里,她写信说,晚自习她有时不想看书,就会拿出来看看,还不怕老师抓,因为老师会以为那是笔记本。她还帮我在她的班上发展读者。我们从毕业后再也没见面,本子也过没回到我的手上。她大大咧咧的,但我始终相信她会好好保管那个本子。后来证明她真的很大大咧咧,本子被当作废品买了。不过还好,我的记性特别好,本子上的那部分我也已经发到网上了,不然我真的想掐死她。那可是我的心血,像我孩子一样啊!

我的毕业同学录上大多的留言是希望我可以把这个故事写出来,但是我却因为很多原因没有写。

进入大学后,我刚刚看完《那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很有感触。那天一个高中同学在我qq上留言问我是否还在写。我一下子感慨万分,立刻发表一条说说:我已经把我的梦和那个故事一起埋在了2007年。

进入大学后,有大把的时间,可是已经没有了那种心情,甚至觉得继续写这个故事很无聊。我犹豫了一下,决定重新开始写,尽管要期末考试了,时间很紧。只是因为现在有这份心情了,呵呵,我是射手座的,追求自由,喜欢随性而为。

我写完几章后,发给好友。她看完后给我回了一条短信,并在我的日志上第一个留言:这是我们共有的美好记忆呢,刚刚突然看到的时候差点哭了出来,好久不见她(林可郁)呢,很想念那个时候……很怀念。

是的好久不见林可郁,或者说好久不见曾经的我们,曾今的那段美好时光。这个故事里有我们太多的美好记忆,很多人也是我的回忆里的主角,我会把他们写进去。这个序言有点长,可我还是想写出来。谢谢大家的支持,也是你们让我觉得以前讲故事、写故事可以带给你们快乐,是值得的。

青春时光,做过一些荒唐事,但决不后悔。

初识主角

尽管拼命的说不想长大,吹完第12根蜡烛后,将好看的发卡、皮筋、玻璃珠通通装进一个盒子里放在床底下,就此告别了我们无忧无虑的童年。

每年都会有九月一日,这是中国从小学到大学亘古不变的开学日。

“林飞宇,快点啦,不要害我第一天就迟到。”

说话的女生叫林可郁,是林飞宇的双胞胎妹妹。她今天梳着一个马尾辫,刘海长度适合,刚刚露出弯弯的眉毛,白净的皮肤,鸭蛋脸,整个人看干净舒服。白色的短袖,认真系好的蝴蝶结,红色格子裙子,恰恰过膝盖,匀称的小腿暴露在空气中,从她身上散发出一种青春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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