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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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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忘不了她。无法忘记,就像我忘记不了那个从图书馆大门出来,熟悉的校园让我有迷失感的那一天。

说再多也已经毫无意义。学校里每年都有个举行德育教育月。而德育教育绝对不是每年弄块宣传板出来就可以达到目的了的。我们是成长中的孩子,有谁可以给我们更多的关怀和引导?不要让一个一个学生误入歧途,最后开除了事。开除一个学生对于学校来说不过是一张纸一个签名一个印章,而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意味着彻底的毁灭。谁想这样,谁愿意这样?我们不要悲剧,我们真的想好好的生活,好好的学习。

这大学生活,请——且行且珍惜。

大四

68。报社实习,遭遇旧时冤家

当年从学校退出新闻中心,我就明白要成为真正的新闻人在学校里混是不行的。我决定涉足校外新闻媒体。大四时我选择的目标就是武汉某报,这一次凭着发表过的一些拙作,我来到了该家报社,开始了我的实习生涯。

实习是非常苦的。其实我是个很懒的人,我并不适合做新闻,我多想象以前写副刊稿那样坐在寝室编一编就行了。我怕晒太阳,把我晒黑了,晒老了,晒丑了,我怕淋风雨,把我淋病了,(哈哈,写出来后发现这话不能够这样说,呵呵)淋坏了。自从有了男朋友以后我成了一个非常非常娇气的女孩子。以前没人宠,从小知道自生自灭,一切要靠自己,所以曾是个非常坚强坚强到顽强的人。现在已经面目全非了。原来娇生惯养也可以后天造化。

这样的实习自然是非常苦闷的,老师见我这样也不大想带我了。直到我在报社的办公室里遇到林立纯。

初相遇的那一刹那,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会又遇到她?!可这分明是她!大学四年了,她一点变化都没有,皮肤依旧白里透红,眼睛依旧像日本动画片里的人物,个子也没怎么长高。穿得依旧是很嚣张。她看到我的那一瞬间,也怔住了,眼里和我一样是惊讶,注意不是惊喜。祖先们像个神仙,发明了那么多绝妙的词,不是冤家不聚头。

我们对视了两秒。我鼓起勇气对她怯怯的说了句,是你呀,真巧。她看了我一眼,鼻子里发出一股气流,没有答我的话。我讪讪的离开,妈的,还是那么拽!

林立纯是我高中同学。在高中的时候,我们两个绝对属于新闻级人物。我们班主任把我们两个当成两个宝。至于我们两人的大名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一向喜欢优秀的女孩子。虽然她比我狂傲十倍都不止。于是和她曾经有一段美好的友谊,一起上课,一起吃饭,珠联璧合。

后来的故事就很俗气了。林立纯喜欢一个男生。而那男生喜欢我。不能够怪我,我是沉默而内敛的女生,绝对不会横刀夺爱。怪只怪她太过狂傲,男人如何受得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一句,她已经傲到不可一世的地步。走路从来只看天不看人,从来不会对人笑,从来在不屑的时候都只用鼻子出气。

后来在我和那个男生成为好朋友后,我们曾谈到过林立纯。我无比愤恨天地说,我实在不明白一个女生何以狂傲到这样不可一世的地步。是的,她是漂亮,她是聪明,她是有才气,她是有性格!这些我也有啊,我有那样吗?我沉默而内敛,见到人会微笑,见到不喜欢的人也只是不和她说话而已,而不会扬起鼻孔,用鼻子对她出气。

话说回来,说我和林立纯是如何反目成仇的。当年她见我和那男生关系日渐好起来了,大约已经郁闷了多日。一日晚自习,我和那男生在低头讨论问题(我们都是好学生,我们表达喜欢的方式很简单。)教室人不多,大约林立纯听到我们温言软语,心中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她竟然站起身来,扬起一本书就朝我们俩砸来!我觉得不可一世已经不足以形容她了,简直是疯狂!整个就是一神经病!我们两个望着林立纯,她头也不回的把书包一提冲出了教室门。

不仅仅如此,从那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她就会给我写封信!信里全部都是向我挑衅的话,说不会输给我,说她多么瞧不起我。每次给我写了信后,紧接着就会再给那个男生写一封。

我每次一看到课本里夹着信,头立马就变大了!

我觉得她真的神经有问题,抑郁症或者是狂躁症妄想症。林立纯是我见过的精神最不正常的女生,我已经无法从正常人地角度解释她的行为了。

我没有做任何反抗。心里默默的觉得悲哀。班上那么多人看着我和那个男生,可我还是觉得悲哀超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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