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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了,自己这张脸到底长什么样呢?真的这么好认吗……呼呼……好困……算了,有什么明天再说吧。
躺在这张柔软度爆棚的床上某林就抑制不住地想睡啊……果然,费脑力的活真是不适合自己来做啊……算了,还是睡吧,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好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嘛。
话说回来了,这宾馆和别墅也差不了多少了,住起来好舒服……
“叮铃铃——叮铃铃——叮铃铃……”
本来方林以为,身为少爷,就算是家世再怎么低,好歹要有睡懒觉的权利吧?没错!你们没有听错!上面那一声响铃就是传说中那个让学生们恨到牙痒痒的东西——闹钟!
本来方林打算直接以暴力手法销毁闹钟接着睡的,可是,谁来告诉他为什么这闹钟还有叫人来帮某林起床的功能?再不然谁来告诉他为什么方林的房门钥匙他自己都没有别人手里却有一堆!?
看着领着一群佣人笑眯眯地站在自己面前的佣人大叔,方林黑线了。
大叔笑眯眯地对方林说:“少爷,小姐都起了哦,太阳晒屁股啦!”
——这位叔,您高寿?
……之类的这种话方林当然是不会问出口的。毕竟自己正在借用别人的身体,还住在了别人家里。
于是,方林只能无奈地抓着脑袋爬起来了,顺便想着从佣人大叔那里套一套自己的身世之类的情报。
最后,在极度纠结的情况下,方林知道了这个身体的年龄——十七岁。生日是1982年4月26日。
啥?你问他为什么知道这么清楚?原因在于……
“哥哥——!”
听到这甜蜜的嗓音,方林反射性地伸手一接,某只可爱的粉色头发的少女就扑在方林怀里了。
方林无奈的揉了揉她的脑袋:“妮翁,你都十七岁了诶,怎么还是长不大呢?”
——没错,这个女孩子就是妮翁。妮翁·诺斯拉。
经过方林努力的套话,加上妮翁这小妮子的不设防,方林很轻易的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跟妮翁是双生子。
本来他的名字该叫什么杰斯的,不过诺斯拉家的老爷子同意让方林用自己以前的名字,于是,方林干脆就用了林·诺斯拉这个名字。
似乎中间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曲折过程,让诺斯拉家的大少爷流落在外。不过现在终于找回来了。作者说豪门恩怨什么的不是这文的主线,于是就不再赘述了。
同时,这也从侧面告诉了方林,为什么他在第一章里就被团长调…戏,为什么他这么容易就被认了出来——一切原因都在妮翁身上,谁让他俩是双生子,长得像呢。
第三章
方林借着去洗手间的空,冷静地看着镜子里自己的新脸孔——跟妮翁一样的粉色长发,一样的蓝绿色眸子,一样白皙的皮肤跟大大的眼睛,就连身高都很相似。不过,自己似乎要比妮翁高一些……吧……大概……
如果方林跟妮翁站在一起的话,连他自己有时候都会把他和妮翁错认成姐妹……但是,方林很确定自己是男的……
方林无奈地叹了口气,惋惜自己即将逝去的平静人生,准备迎接作为祸水的新生活。
不管怎样,都要活下去不是?
有时候,连方林自己也会怀疑——一个长相这么漂亮的男孩子,孤儿院出身,没有背景,而且还留着一头长发。即使这头长发已经被主人十分英气地扎成了马尾,但还是老被人误认为是女人。更何况,那个孤儿院所在的小镇距离友克鑫市不远,友克鑫市这种各帮派老大聚集的地方,旁边想必也少不了黑帮之类的吧。这样的男孩子……应该,是有些过去的吧?
不过,方林不在乎他的过去。现在,方林就是他,是方林在掌控他的身体。而方林,是绝不会让自己沦落到……自己想象中那种地步的。
话说回来了,妮翁+友克鑫市+拍卖会,很容易就让人想起了猎人里很著名的那场——幻影旅团的“友克鑫市大活动”。方林欲哭无泪啊!穿了就穿了吧,本来想着最好是个平凡的小角色,不会参与剧情,亦不会影响剧情。可是苍天非给他安个黑道少爷的身份……好吧,少爷就少爷了,方林认了,自己还是能好好活下去的,可这个少爷还非得是妮翁的哥哥!这个节骨眼上,旅团要开始大屠杀了啊!方林这个身份还不得首当其冲吗?
不然的话,难道要方林眼睁睁地看着库洛洛对着自己可怜又单纯的小妹妹出手吗?!
——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