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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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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他正在了望未来,总之,就在那一刻,这位圣师学院的系长宛如闪闪发光的神诋,无比光耀。

“在想什么?”

达卡回过头,注视着跟在他身后的圣师学院副系长也是他最好的朋友的胡尔,“胡尔,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怎么这么矛盾?”胡尔笑着说,“大丈夫必要抽刀断水,当断则断。”

“我想到了他……”

“他?”胡尔笑了,“你认为,肖…宾格达那个纨绔子弟会给你小鞋穿?”

“我并不是怕——只是担心浪费我的青春。”

“呵呵,青春没有浪费的。”胡尔开导达卡,“为了自己的心而前进的人是无敌的。”

“我想去,真的。”

“那么,就去吧。”胡尔笑眯眯地说,“去参军把,为了自己,以你在学校的声望和你龙门继承人的身份,相信公爵大人会给你一个不错的位置。”

听到好友的开导后,达卡不由地笑了,被誉为“男人中的冰山”的他竟然笑了,“恩,我会去的……谢谢你。”

第二十六章 序曲之终章

第二十六章 序曲之终章

当我远远地看到那高大的克里明城墙时,我感觉我终于可以摆脱那个可恶的女上司了——尽管在职务上我们是平级的,可是不要忘了,在军衔上我只是个列兵,所以我还是被她压得死死的。

城门的守卫兵显然是认识歌茜了,没有检查我们便挥手放行了,想想也是,霜军团的粮草都是克里明市一手操办的,他们要是不认识歌茜这名近卫队长那才是怪事了呢。

克里明并不像宾格达家族的首府克达勒那样大,但是,克里明市有他们自己的骄傲,那就是——知道伟大的圣光王吗?对!就是一千年前的“万王之王”时代(据统计,在当时深渊王朝灭亡后,起码先后崛起了一万五千股势力,而圣光王领导的义军只是这万股势力中的一股。)占据着平原城(后来的美索莱皇城)而统一全星,在接受光神的后裔宾格达家的洗礼下,建立圣光王朝的传奇人物。

不,他不是在克里明市出生的,实际上,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世,圣光王这个人全身都是迷,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他在建国后几个月之后就神秘失踪,将皇位传给他的心腹爱将。

总之,克里明市的出名和圣光王也有着密切的关系,据说,圣光王在起义之前本是流荡在宾格达岛上的无业游民,也当过强盗。他曾经在克里明市的那克商行抢劫过,于是,克里明市就出名了。

现在,在那克商行的门牌上有这样的一行字——“一千年前,伟大的圣光王曾在这里抢劫过。”

于是乎,那克商行一千年屹立不到,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名人效应~

而这次我们的目的地也正是那克商行。

那克商行可以说是天书星上比较大的商行,实际上,宾格达家的军粮供应都是他一手包办的。

所以说,身负军粮重任的我们,到达克里明市后的第一个去处不是市政府,而是那克商行,因为,万事应以粮草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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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格达家族首府克达勒市,公爵府。

谁都知道,在天书星的南部,有一个强大的家族,他们在那里屹立了三千多年,这个家族英雄辈出,这个家族是天书星的创造者——光神宾格查斯的后裔、是神的宠儿,这个家族有着最高贵的气质,有着最恐怖的力量,有着最美俊的外貌。

这就是宾格达家族,坐落在宾格达岛上的身份脱俗的家族,宾格达家也曾建立过一个王朝,那就是三千年前的宾格达王朝。那个时代,是人类历史上的黄金时代,无数豪杰英雄都在那个时代出现,如王朝的创立者恺撒…宾格达,现在的宾格达军的战号都是在使用他的名字;王朝的的第二位皇帝平可…宾格达,他向万族树立了人类的大族风范;被誉为第一屠龙勇士的三代皇帝布赖特…宾格达……等等,都是闻名万世的英雄。

宾格达王朝被誉为“宾格达天朝”、“不落的王朝”,它并没有毁灭,只是在两千年前,当时的皇帝乌兰…宾格达按照光神的意志,将天下分封给了二十五个重臣,而自己则带着家族回到了家族的发源地——宾格达岛。

那二十五个王经过六十年的征战,最后度德若赢得了天下,他在宾格达岛上请求宾格达家族给他实行灌礼,加冕为帝,建立了深渊王朝。

从此以后,请求宾格达家实行灌礼,已经成了为王为帝者的标准,宾格达家的地位更加超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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