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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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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灵魂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能带给M先生幸福的,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我以外的女性,对他而言只是路上的风景。所以,我再无奢求。

我对自己的身体也感到自豪。

我不会再为恶癖烦恼。在Synonym的桌秀表演时,会得到众人热切赞赏的目光。我和F夫人的秀,按挑剔的D先生的说法,就是“珠联璧合”,大受欢迎。

对了,前天晚上的桌秀,你也在场呢。

只稍一眼,我就认出了你。那个与一位身材匀称的中年绅士在一起的穿米色西服的女人一定是你吧。好像你之前也来过,觉得怎么样呢?

请不要因为对我们这样的人感兴趣而心怀愧疚,任谁都有比黑夜更深重的业障。

作为昔日的朋友,我只想对你提出一个忠告。

请你不要再来了。为你自己的身体着想,就这样到此为止吧。

但如果你心里已经有了深刻的觉悟,那我也无话可说。

届时我会真心欢迎你的,因为我们一定可以成为灵魂相通的朋友。

时至静海

01

三十年前,我最爱的就是夜晚。

因为那时没有唠叨的老师,没有反复无常的朋友,能随心所欲的时间。

只有夜晚才是安宁且自由的。

所以,我总是一心盼望着夜晚的到来。白天,那些发生在阳光下的所有事对我来说都毫无意义,只有在夜晚独自度过的时间才最珍贵。

那时我住在东京边缘的一座小城。

私铁站前虽然也有热闹的商业街,但走十分钟就能逛完,再往里去就是旧房子集中的住宅区。小城的东面有一条大河,混凝土河堤划分了地界。河对岸是化工厂,巨大的气罐、缠绕着银色管道的银色建筑物,看起来好像大型的实验装置。

我和父亲在城镇一角的小公寓相依为命才刚懂事的时候,妈妈就离开这个家了。

我不知道妈妈的名字,也没见过她的照片。父亲说她是“最差劲的女人”,但我对她没有丝毫记忆,自然便也没有什么感慨。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据说她在我还没能站起来走路之前,就和别人私奔出走了。

爸爸用他自己的方式煞费苦心地把我养大——至少没让我死掉。

按常理来说,我应该对他心怀感恩。不过遗憾的是,他隔三差五对我的虐待把这些恩情都一笔勾销了。要不是我生命力强大,父亲早就变成杀人犯了,所以我们俩应该算是各不相欠吧。

譬如说,我的左手无法举到肩膀以上,那就是小时候被父亲殴打所留下的旧疾。当时我的手已经骨折了,父亲也没把我带去医院看病,所以骨头就以奇怪的形状自行痊愈了。而由这所带来的不便,真是一言难尽。

然而,我并不想一一列举父亲加诸于我身上的恶行来彰显自己的可怜。那是对亲子关系抱有幻想的人才会做的事。他们总觉得真正的父母一般不会抛弃孩子,也不会真的下手打孩子,所以才会想要摸摸自己的头,自我安慰说自己没有这个福气。

我生下不久就被妈妈抛弃,此后由暴力的父亲抚养长大——事实就是如此,我也只能认命。从一开始我就别无选择,那么探出头去窥探别人的人生,对我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些事并不是我长大成人后才明白的,而是在很小的时候就想通了——虽然这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

那时,我连父亲是做什么工作的都不清楚。

我记得有那么一段时间,他还是白天工作的,但在我读小学的时候,他就已经是白天睡觉、晚上出门干活了。好像是在夜店当店长,那家店也不是什么正经的店铺,有次父亲因为拉皮条差点被逮捕。

咳,其实这也无所谓。我只是想说,我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一直是独自过夜了……我早上睁开眼睛的时候,父亲都在公寓房间里睡觉,他每天傍晚四点左右出门。我不想和他打照面(他也是如此),放学回家后马上就会出去玩,等他出门工作后才回家。因此每天能和他说上话的时间少之又少。

有时,我一整天都碰不到他。这时候父亲就会放点钱在家里桌上(大多是一百五十到两百日币),我就会用这些钱去买晚饭吃。

那时并没有便利店和外卖的便当店,只能到店里去吃。我偶尔会在附近的大众食堂吃咖喱饭,但大多时候选择吃泡面和面包,因为这样就可以把找零留下来当零花钱。存到一定程度后,我就会在星期天去远处的城市逛逛。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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