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鹃。我要当面告诉她,我离她更近了一步。
没见到杜鹃,一切免谈,见到杜鹃,一却面谈。
我做过很多事,做家教,送桶装水,发传单,送外卖。。。。。。我的业余时间,都用在挣钱上了。
大学四年,我的学费生活费,都是自己挣来的。以致于我的父亲都发牢骚了:“你不用我的钱,你还是我儿子吗?”
大学里,学生之间贫富差距很大。富学生往往瞧不起穷学生。
然而他们并没有瞧不起我,不仅是我的成绩好,考试时他们都想坐我旁边,以便偷看几个答案能蒙混过关。更重要的是,我努力为自己挣钱,却从没做过任何违背良心的事,来获取不义之财。
我只是缺钱,我不缺德。
我同寝室的富二代学友,听说我要攒钱去北京,寻找我的初恋。他居然愿意无条件赞助:“你去北京的费用,”他说:“我帮你出了,不用还。”
我也谢绝了他的好意。君子不受嗟来之食。尽管他没嗟。但我认为自己挣钱去北京,更有意义。
我估摸着攒够了第一笔钱时,就迫不及待地坐火车来到北京。黄毛杜鹃,我来了。
只是,我不知道北京是那么大!我不知道北大是那么大!
在北大想找一个人,难度不亚于在庐山月照松林里找一根松针。
站在北大门口,我心情沮丧。
我不知所措,只能带着一点渺茫的希望,站在北大门口,等到下午放学。
放学时,那么多学生,从北大大门,像庐山雪花般飘出来。我一时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我仔细地寻找,唯恐自己漏掉了一片雪花。
这次,我没有见到杜鹃。
许多年后,我才知道,杜鹃根本就不在这里,她去了美国。哈佛。我以为我离她更近了一步,她却走得更远了。
我失望地返回我的学校。在回去的路上,我写了这首歌。
谁不曾有年少的轻狂
以为自已天生一副坏心肠
现如今再回头张望
青春的脸上满是忧伤
伫立在桃花树下的姑娘
如今伊人在何方。。。。。。
这是我第一次去北京。只到了北大,没去其他任何地方。
我的同学问起我的北京之行,我都没有什么可介绍的。只说,北京很大,北大很大。
那时,我暗暗下定决心,毕业后,我一定要去北京。
☆、第 58 章
我在桃花树下,为长发杜鹃唱着我写的歌。
。。。。。。
哦,姑娘
泪水在我的枕上流淌
凝结聚成片片的海洋
我怎如此的多愁善感
只为回不去的过往
哦,姑娘
这是我第一次在杜鹃面前唱这首歌,以前许多次我唱这首歌时,都在幻想着见到杜鹃的情景。而如今真的见到了,却跟我的幻想大相径庭。她对我的记忆丢失了,这是我以前如何也想象不出来的场景。
杜鹃听得很认真,以她眼高于顶的审美能力,居然对我的歌评价甚高:“歌词不错,曲调不错,唱得难听。”
我知道我唱得难听,我从小就五音不全。但唱得难听我也要唱,不唱出来,我难过。
灿烂的桃花,盛开着粉红色的绚丽。长发杜鹃,找不回当初的记忆。我的歌声,显得有气无力。
杜鹃也觉得我们是在做着无用功,叹口气,对我说:“走吧。”
走吧,走吧,前路已是迷茫,我们能走到何处?但不走,又能怎样?
我们共同走在回家上。
而我们的人生,将不再有一条共同的路。将来的路,她的是她的,我的是我的,不再是我们的。
我们的爱情,已没有路。
我和杜鹃不知不觉走到了如琴湖边上的小路上。我们默默地走着,心思沉重,没有多话可说了。我们沉浸在各自的痛苦里,无暇分心。
连后面悄悄跟上来一只老狗都没觉察到。
还是杜鹃感觉不对,回头一看,突然见到一条大狗,吓得一跳。
我跟着回头看,觉得这狗的颜色很眼熟。忽然想起这正是当年追我们的那条小狗。十年过去,它已经是条老狗了。
虽然这狗的个头,比当年大了几倍。但我并不担心。狗主人显然是个细心的人,把狗的嘴上套了个笼子,它无法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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