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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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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的毛团在陆循手中不住地扑腾着银灰色的小翅膀,似乎十分恐惧生人的气息。

是一只灰色的小稚鸟。

绿豆般的小眼睛,眼睛的周围是一片狭长的白色绒毛,鸟喙微微勾起,样子娇憨笨拙,毛茸茸的触感,因为翅膀还没有长齐所以没办法飞起来。

“这是何物?”陆循有些诧异,他从未见过这般的鸟类。

江临淮有些不耐烦,瞪了一眼陆循手里的小毛球:“鹦鹉。”

“哦,你的?”陆循淡定下来,虽然没见过这种鸟,但是想着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一只小小的鸟儿又算得了什么呢。

江临淮冷着脸说了一句:“不是我的。”

这鹦鹉是昨日俞鸣金拎过来的,说是朋友托他照拂的,本来朋友说就出国一个礼拜马上就回来,结果出了国没几天说自己要在国外待半年,那鹦鹉你要是喜欢就自己留着养吧,要是不喜欢就找个宠物店把它丢了。

卧槽,还有没有爱心,居然要把这么小的鹦鹉丢给宠物店,简直太残忍了,俞鸣金在电话里对那个朋友一顿骂,然后挂了电话就把这鹦鹉送到江临淮这边过来了。

他回家的时间不固定,夜晚活动十分丰富,他一个人独住,亦没有请保姆,不可能养一只才这么点大的稚鸟。

相比之下江临淮从不会在外面留宿,每天就算加班到多晚都会回家,作息规律跟个老年人似的,而且这个冰块脸正好缺个会说话的宠物陪着唠嗑啊!俞鸣金觉得自己的决定实在是太英明了。

所以他一进门就把遮着布的笼子往桌子上一放,说了一句这是我送你的礼物,没等江临淮反应过来,直接脚底抹油溜了……

江临淮掀开布一看,一只灰色的毛团冲着他唧叫。

江临淮……

江临淮想把它带回公司还给俞鸣金,过了一晚上怕它太饿,就找了点面包屑给他吃,结果不小心被它逃出来了……

“把它关到笼子内,待会带回公司还给俞总。”江临淮早上为了抓它已经浪费了快一上午的时间了,看到这小家伙在陆循手里还有余力扑腾,淡定的面容出现了一丝裂缝。

陆循忍不住笑:“小家伙很可爱,你不养我养吧。”

江临淮眉头紧蹙,看着他:“你会养鸟?”

“不会。”

“……”

“可以试试。”陆循道,他想起自己年少时养过一只鸽子,是母亲送予他,十分的乖巧听话,直到后来直接被一个武林正道大侠一箭射杀,他倒是觉得养一只小动物,可以让江临淮多点人情味,就是不知江临淮会不会答应屋子里养鸟。

出乎意料的是,江临淮似乎没有反对的意思,只是微微皱眉看了它手中的毛团一眼,思忖片刻方道:“你需要负起它所有的事宜。”

“我在这里的这段时间自然是我来负责。”陆循看着江临淮一脸嫌弃的表情,心道我不在这里的时候就没办法了……

江临淮这才脸色好看一些,刚刚为了抓这小家伙,他的所有耐心都快耗费殆尽了。

——

第二日下午傍晚时分,陆循坐在一个装修高雅精致的包间内,他对面坐着穿着一身白西装的薛覃,以及还有另外三个看起来身份地位皆不俗的公子哥,一个身段十分妖娆穿着黑色旗袍的女子俯身给其中一个男人倒酒,胸前的事业线都快荡出来了。

那男人趁机掐了一把那片雪白,一脸轻浮。

“罗少,悠着点,这里有小朋友在呢。”另一个男人取笑道。

“这就是那个功夫不错深受姜老头赏识的陆循,果然长得不错。”那罗少长着一双桃花眼,目光如同黏着他,上上下下看了好几遍。

“就是,比小糖糖年轻的时候出色很多,我记得那时候小糖糖还是个弱鸡身材,隔得慌。”另一个男人下巴上长着一颗痣,有点秃顶,看着不到四十,能看出来皮肤保养过的痕迹,只是再怎么保养也救不了秃顶。

薛覃眸中闪过一丝阴霾,瞬间泛起笑容道:“那是当然,后生可畏,陆循等到我这个年纪,成就肯定在我之上。”

陆循微蹙眉头,暗中看了坐在酒席中这几个人,他原本以为所谓的生日宴会应该有很多人,他只要随便拎点东西过来找个角落吃完即走就行,却没有料到此处只有他们五个人……

陆循嘴角微翘,露出一个笑容,看着薛覃道:“我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薛前辈是影视界颇有名气,后辈之人望尘莫及……”

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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