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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馨直言不讳:“拿不出证据,就不要妄加猜测。你要想想,你为什么对这些投资情况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这足以说明,在这些财产的创造过程中,你并没有参与其中,或者并没有起到多少积极作用。现在他能留出这一份给你,说明还没有无情到底。而你,一个原本一无所有的女人,一个已经好多年不再工作的女人,如今通过离婚而身价千万,这是多少普通人梦寐以求或许一辈子也不可能得到的财产,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知足常乐吧,吴女士,钱这东西,除了吃的用的玩的,它就是一个数字,争来争去搞得自己身心俱疲遍体鳞伤,有什么意思?”
“哎,叶律师,怎么这样说话呢?能多帮我争取财产,你得到的提成不是会更高吗?”
“我只赚属于我的钱。”如馨冷冷地说。
“那好,财产方面我就不多说什么了。我最担心的是女儿,真的没别的办法吗?”
“我已经尽力了,剩下的事只有看天意了。”
“孩子绝对不能给他,疯了一样抢我的女儿,他一定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你的女儿?难道不是他的女儿?一个父亲,要抚养女儿,能有什么目的?不要总把人想得太阴暗了。”
“哎,叶律师,怎么回事?你是我的代理,怎么替敌人说话呢?”
“别这么看我,就事论事,我为什么要替敌人说话?那你说,他的目的是什么?”
“看来这件事情不能瞒你了,为了女儿不被人夺走,我也豁出去了。”吴远虹又抹起眼泪。
“你还隐瞒了什么?”
“考虑到赵挥也算有身份的人,我原本不想把事情公布出来弄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可是他欺人太甚,非逼我走出这一步,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接下来,吴远虹说出的一个事实令如馨震惊不已:吴远虹十岁的女儿赵幸儿,并非赵挥的亲生骨肉。
晕死!原来这样!这样的话,赵挥为求抚养女儿欲重金收买如馨的事,也算找到出处了。不过,如馨很快又记起,当时赵挥提到女儿时,那种溢于言表的父爱之情,并不像装出来的。当时如馨还颇有感触。此时,听当事人说出这样的惊天秘密,她大受震动,深感不可思议。
真是大开眼界!如馨从业十年,离婚官司经历无数,什么样的怪人奇案都见识过,但像这样的当事人还是第一次碰到:有过三次自杀行为,与丈夫是原配夫妻,女儿是婚姻续存期内所生,却非丈夫骨血。的确不是正常的女人,难怪丈夫要抛弃她。真他妈欠扁!
“赵挥知道吗?”如馨问。
“他知道。”
“他知道幸儿不是他的亲生骨肉,为什么还要不惜代价争取幸儿?”
“所以我完全有理由认为,他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他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因为这事他才提出离婚的?”
“两年多前,当时他得知这个事实,便要我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带着女儿马上离开,永远不要再让他看到。当时我对他还有感情,心存幻想,不肯签字,谁知这一犹豫,他就改变了主意,要我留下女儿,让我一个人离开,并且说不可能给我一分钱。我当然不会同意,这一拖就是两年。后来,他起诉离婚在我意料之中,但他一门心思不顾一切抢夺女儿,让我感到后怕。我怀疑他的变态心理就在这儿,就是想把女儿变成报复我的工具。要是女儿真的落在他手里,往后还不知会遭到什么样的变态折磨。叶律师,你说我把他想得阴暗,事实上他的行为要比我想象的阴暗得多,我死也不会让他得逞!”
如馨问:“两年前他提出要你带孩子走,你还幻想什么?既然知道了孩子的身世,而他又不肯原谅,你以为一家三口的生活还能回到原地?要是当时痛痛快快签了协议利索走人,何苦今日对簿公堂,为孩子争得你死我活?”
“当时他就是要把我们扫地出门,一分钱不给我,我把一个女人最美好的年华都给了他,可最终什么也得不到,我的痛苦和损失谁来补偿?”
“你最美好的年华全都给了丈夫吗?”如馨一针见血地问,“孩子的生父呢?你都为他生了女儿,还把他的女儿养到了十岁,他至少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而不应该把这一切推到你身上,让你一个人吞咽苦果。”
“他现在有他的家庭,很幸福,不可能给我结果。除了女儿,以后的日子我几乎是什么都没有了。”
接着,吴远虹又详细陈述了孩子的来历以及三次自杀的背景。如馨知道,即便她不再说什么,只要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