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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电话,我忍不住全身颤抖,哭了起来。血液里的欲望向我要求酒精的麻痹,这是最简单的方式,可以让所有的痛苦得到排解。
但我没有接受。这可不像打网球,输了比赛只要和对手握个手,就可以轻松地离开。如果这次输了,赔上的将是自己的职业、朋友和自尊,让圣杰魁斯(或是汤格)彻底击垮我。
不论是面对酒精的诱惑,或是那混蛋的挑衅,这次我都不会屈服。我非常清醒的坐着,心里不断地祈祷戈碧能在冥冥间捎来暗示。一整天我几度向窗外窥探,确定监视人员还在门外执勤。
星期一早上,莱恩在11点左右打电话,告诉我拉蒙斯已经完成验尸工作,死因是遭绳索之类物品勒死。虽然尸体已经开始腐化,拉蒙斯还是在脖上找到深嵌入肉的沟痕,上下部分的皮肤有撕裂的伤口和抓痕,喉管处皮肤也有许多微血管破裂的现象。
尽管莱恩还在讲话,但一时之间,我已经听不见他的声音。我脑海里全是戈碧临死前拼命挣扎的模样。上帝帮忙让我们在短时间内就找到她的尸体。我实在害怕面对戈碧躺在解剖台上的惨状,到现在还不能抚平失去她的伤痛。
莱恩继续说:“舌骨也破了,他大概是用链条之类的环状物勒死她,所以戈碧脖子上会有螺旋状的痕迹。”
“她有被强暴吗?”
“尸体已经腐化,所以拉蒙斯无法确定答案,不过并没有发现精液。”
“死亡时间?”
“验尸报告说最少五天,最多不过十天。”
“范围太大了。”
“这种热天里,尸体情况应该不好。”
天哪!戈碧失踪的那天可能还没有遇害。
“你查过戈碧的公寓吗?”
“没人看过她,不过确定她曾经回去过。”
“汤格那里呢?”
“听好。那家伙是个老师,在西岛的一个小学校里任教。”我可以听见莱恩翻弄纸张的声音,“学校叫圣艾思道尔,他于1991年到职。他今年28岁,单身,我们还要再查。他从1991年就住在那儿了。根据房东太太的说法,汤格在搬去她公寓之前似乎一直住在美国。”
“指纹呢?”
“采到很多,今早已送去化验。”
“手套里面有什么发现吗?”
“至少有两枚清楚的指纹。”
我边回忆戈碧的死亡现场,同时快速地记下:手套。
“汤格的学历是?”
“问倒我了。贝坦德去兰依思镇查了,克劳得尔则在想办法找圣艾思道尔学校里的人。现在是夏天,学校都放署假了。”
“公寓里有没有找到什么名字?”
“没有。找不到任何照片、通讯录、信件,这家伙大概有自闭症。”
我们停了许久都没出声,最后莱恩说:“或许该从他的特殊嗜好着手。”
“你是指那些小动物?”
“还有他收集刀具的癖好。”
“刀具?”
“这狐狸收藏的刀具比整形外科医生还多,大部分是解剖用具,像手术刀、刮刀、解剖刀和一箱手术用手套一起藏在床底下。都是全新的。”
“很好,他是个有刀具狂的变态。”
“他还有一部车,1987年的福特跑车,并没有停放在公寓四周。警察正在追查这部车子,他的驾照相片今早也已传真发送至各地。”
“然后?”
“我会给你看照片,老奶奶说的他没错。这人实在没有突出的特征,传真机大概没法让人辨清他的长相。”
“他有可能是圣杰魁斯吗?”
“或许。他也有可能是圣约翰、或是在圣保罗街上卖热狗的家伙。”
“你还有心情开玩笑,莱恩。”
“这家伙甚至连罚单都没吃过,是个乖孩子。”
他没吭气。
“那些小动物的化验结果如何?”
“还不清楚。我们正在请魁北克大学的人支援化验。”
我看看手上做的笔记,困难地吞着口水。要我说出这个名字并不容易。“戈碧身上发现的手套里有指纹吗?”
“没有。”
“想来也是。”
“唉。”
我听到电话里有嘈杂的人声。
莱恩说:“你曾看过这个人,所以我想把照片拿去给你瞧瞧。我想你还是留在家里,等我们抓到他再出门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