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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部分(第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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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长大,我必给予我的“她”,夏日黄昏时晕光里最灿烂的容颜。若我长大,我必满足我的“她”,从衣食起居到玩伴消遣所有的期翼。若我长大,我必只娶她一人,恩爱和睦,成为别人羡慕的神仙眷属。

若是不能,我宁可放弃。让“她”追寻,更自由的幸福。我不要让“她”,走上相仿母亲的道路。

我跪在母亲的冢前,默默许下,一生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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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有很多种。爱并不绝对。一个人会有怎样的爱情,和他生长的环境、和他的想法与性格,密不可分。所以了解子恒的生活,应该从他生命的来源开始。

(二)凤宜遇见凤大哥,都不知是几百年前的事了。

让我回忆一下。那日仙师携着尚是少年的他,来参加敖族的立宗大典。

那时的我,还是个身着青袍的小孩。呃,好吧,我承认,一直到我快五百岁的时候,我还是身着青袍的小孩。

所以用这个形象来判断凤大哥和我相识的年份,似乎不是一个确凿的好选择。嗯,总之,是化形还没多久,至少是几百年前的那个时候。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时的我,是不被允许进入立宗大典的。

因为身上一半的蚌血。

这是可以接受的。我瞭解。

而不能接受的是,这个决定,是我已整装肃容,装戴齐全,头顶母亲亲自系上的青云冠,行至大殿门口时,才被拦下告知的。司管祭典的礼官,不知在谁的授意下,隐瞒了族内长老的决定。

当着林林总总数千宾客亲眷同族的面被拦下。

是存心看我的笑话吧。

“蚌女的儿子,也想进入神龙的立宗礼吗?”

我记不准当时登记的参礼者原话是怎样了。我甚至都忘记了他是什么族别。

因为我还来不及回答,就被牵起了手,再一怔,就已经离大殿好远了。

“既然他闲着,那陪我玩玩好了,正缺个人带我四处转转。仇老您自便,我到不到场,都一样吧。。。。。。”一阵风一样,我被拽着从仙师身边掠过,留下这句清脆悠尾的告示声,在殿门轻飘。

“风行万里?”虽然看似幼小,其实在学堂时候,我记下了绝大多数仙术和修炼之道,哪怕是还未力所能及之术。带我离开的,正是这种禽系族类的绝学。

牵着我手的,是个发角飞扬的少年,仅仅能看见他小半个侧面,精致美丽,已是惊世之容,微狭的桃花眼,更是勾人不浅,可偏带着顽劣的笑容,随着微弱的气流而飘动,那么洒脱和随意,将先前的魅惑感生生揉入了少年阳光傲人自信满满的朝气。

若是会这样的法术。若是少年般的容貌。。。。。。啊,他明明就是还很幼小的禽族嘛,不比我大多少。但多么不公平,水族的幼年期那么长,有相当一段时间,他很快就会成长为成年,而我还要顶着这副尊容好几百年。。。。。.

等等,若是能随着仙师进入大典的少年。。。。。.

“你一定是凤宜吧!”

“你就是敖子恒吧?”

我们竟然同时道破了对方。也对,放眼东海里,最出名的“蚌女的儿子”,似乎非我莫属。

惊异、与惊喜,仿佛同时而至,分不清伯仲。还未当起免费的导游,我就与他从禽族与水族关于“神行术”的差异一直争论到东海之彼与仙界云洲相接成环的可能性。

从来没有一位族人,能这样认认真真地和我争辩这样的论题。说我韬光养晦也好,说他们偏执世俗也罢,争得面红耳赤的我,连我自己都头一次见到。

可凤宜的见识和气度,真的远胜于我。“凤大哥”与“子恒”,在临别之前,他与我的称谓已然定型。这声“大哥”,我叫得心服口服。不过也就是这一声“大哥”,让我叫足了数百年。

我似乎忘了什么。

啊,是的,我忘了那血。

忘了他身上流淌的高贵的凤凰之血。

忘了我身上神裔与水族交糅的混杂之血。

与凤宜的友谊,是凌驾于血脉之上的,心神的交汇。

原来朋友,这样简单。

可是母亲你知道吗,原来“朋友”对我敖子恒,不再是四面排挤八方轻蔑时遥不可及的奢望。

嘴角不知何时,扬起了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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