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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不行,麦迪不想和颜妤离婚,因为颜妤也曾经为了爱他献出了自己的青春,结婚后颜妤对他对那个家忠心耿耿,他没有理由和颜妤离婚。再说,颜妤也不会同意离婚,因为颜妤始终也爱他。
而且,更重要的是麦迪不敢向颜妤提出离婚,因为颜妤手里掌握着他的一个重要秘密,那个秘密一旦*,足以使他毁灭一千次。如果他提出和颜妤离婚,反目为仇的颜妤就会将那个秘密公诸于世,他就将身败名裂,性命难保,还说得上什么结婚离婚?看来,离开颜妤是不成的,和颜妤离婚是万万不成的。
第三种选择是即不和颜妤离婚,还和姗姗结婚,就是人们所说的重婚……重婚!麦迪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这不是犯罪吗?中国现在实行一夫一妻制,中国的法律不允许重婚,即使在深圳特区也不行,按照法律规定,犯重婚罪是要被判两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看来,重婚也不成。
那一刻,麦迪的脑子里乱极了。
结婚。离婚。重婚……重婚。离婚。结婚。
这三个既不同又相连的概念在麦迪脑海里反复出现着,交织成一片梳不清、理还乱的矛盾之网。
麦迪在心里衡量着:
结婚涉及法律。
离婚涉及法律。
重婚更涉及法律。
而法律是无情的。
但是,法律也不是严丝无缝的,当年,麦迪在处理心芳问题上不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而获得成功吗?
从这一点上看,也许在法律看来是不允许的事情,在现实 当中偏偏就是行得通的。问题是如何钻法律的空子。
也许重婚就是解决他和姗姗和颜妤之间三角关系的最好办法。
因为只有重婚才能保证姗姗和颜妤两头利益的共同实现——不不,是保证颜妤、姗姗和他三者利益的共同实现。
麦迪甚至比较地想:现在一些土包子似的包工头、杀猪卖肉的个体户都三房四妾的,我一个堂堂国营贸易公司的总经理为什么不能有两个家?我比那些土包子包工头有头脑,有实力,我会把事情办得更好的。
如果安排好了是不会出事的。
正文 第十四章 婚外有情
14。婚外有情
麦迪又安慰自己:你不用个自法律,法律现在忙得很,法律正瞪大眼睛在找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法律在忙着处理事关全局的大案要案,法律正忙着和国际法律接轨,法律没有时间来过问这些小小的民事纠纷。像这样家庭婚姻夫妻男女的鸡毛小事,只要民不举,官是不会纠的。
那么民会举吗?
不不,一般老百姓谁管这事?现代中国人的最大特点就是“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
“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一个单元对门住着都不知道谁是谁,4楼住的人死了好几天,3楼的人都不知道。和自己没有关系的事谁愿意多插嘴。
再说,东北和深圳相隔几千里,这生活的空间里有几千万几亿男人和女人,有几百万几千万人家,谁会注意到有个叫麦迪的男人和两个女人同时存在婚姻关系呢? 除非颜妤和姗姗这两个女人中有一个告发。
但是,这种可能性极小极小,两个女人一南一北,互不相识,颜妤这一辈子也不会有机会到深圳来。姗姗也一辈子不会有机会到东北去。只要自己平施恩泽,谨慎小心,就不会出事。
退一步说,即使两个女人知道了重婚的事实,谁也不会去告发,哪个女人愿意家丑外扬。不是有不少女人被人*了也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吗?
而且,为了孩子麦迪也要这样做。颜妤不生孩子,就全当自己养活了一只不下蛋的母鸡。再和姗姗结婚,让她给自己生个孩子,当然最好是儿子,这样一来,自己的继承人问题也解决了。
侥幸和慎重容易成为人性的天敌。
侥幸时常比慎重更有诱惑力。
一个大胆的重婚的决定就这样产生了。
从海边回到家里,麦迪对姗姗说:“我明天就回去,到单位开介绍信,你在这边准备一下,一下飞机我们就结婚。”
再一次到深圳时,麦迪果然开来一张单位的结婚介绍信。这并不是什么难事,盖有单位公章的空白介绍信他有一本,以前是为了出门办公事方便,现在办私事也方便了。
麦迪和姗姗在深圳结婚了。
他们是在街道办事处登记的。
婚礼是在教堂举行的,这也是姗姗的意见,姗姗说最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