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游戏竞技 > 重生之魔神传 > 第13部分

第13部分(第1/4 页)

目录
最新游戏竞技小说: 重生天灾:我囤货虐渣称霸末世幻光四战争骑士,我能融合万物我踢的养生足球六零糙汉被末世女王轻松拿捏重生后,医妃每天都在虐渣我,神级辅助,带领Uzi夺冠海岛求生:我的幸运值爆表了1980年我回到了15岁举国对抗异界入侵:开局上交一颗星球末世:开局疯狂囤物资,美女急哭了四合院:做一个有素养的流氓我,天庭之主,加入聊天群篮坛传奇巨星:巅峰之路天空破碎全球进化,我觉醒了一座世界全球末世:开局觉醒吞魂天赋四合院:淮茹嫂子别回头,我真是我哥打造领地太累?我有多重影分身!网游之无双

;��鲇诒灸埽�菔苯庸芰怂锸ぜ旱纳硖蹇刂迫ǎ�疵�牟蝗蒙��芰苛魇诺簟�

这是人体内本我意识的觉醒,而这种觉醒极其罕见。将对孙胜己的修炼之路产生深远的影响。

当人初成型时,其自我意识尚未形成,这时候的人体,一切的机能都是在本我意识的控制之下。

自出生以后,人渐渐开启了灵智,形成了自我意识。此时,本我意识就会被迫沉睡、潜伏下来。人体改由自我意识接管身体的控制权。这种变化对普通人来说,是一种积极的变化,它标志着人类灵智的开启,自我的崛起以及人格的生成。。

可这种变化,对修仙者却反而是种障碍。在人产生自我意识之后,各种情绪也会生成。随着其灵智的增长,体内积聚的灵力也会逐渐增多。普通人类的这种增长,有着自然、无序、不可控的特性。由于其不懂淬炼灵力之法,其灵力成分就变的极其驳杂,一驳杂则易滋生杂念,杂念多则情绪善变,情绪变则容易分心,分心则诸事难成。就算世俗间的凡人,要想有所成就,都须一心扑在其所从事的事业上数年甚至数十年,花费绝大精力,才得小成。而凡间的这些营生,其难度比之修仙,相差不可以道里计。

所以,各家修仙门派,招收门徒之时,首重年龄,尤其青睐于灵智初开的幼童。只因这些幼童,灵智初开之时,其体内灵力构成虽也驳杂,量却不多。炼化起来也极其容易。并且,生成灵智就能够学习功法。同时其又天真烂漫,杂念较少,无外物分心,更易于修炼。而随着其修为的增长,若还能保持童心,则能更好的体悟大道。

对于修道人来说,最好能依靠人的本我意识去修炼。因为人体的本我意识,本就是天地所生养,更贴近天道。无奈那本我意识,浑浑噩噩,没有灵智。根本就无法与之交流,更谈不上学习修炼了。

其实,自上古以来,修仙者们早就形成了一种想法,想尝试着将人体自我意识融于本我之中。这样就相当于本我意识开了灵智,修炼起来必将事半功倍。只是,人体一旦产生灵智后,本我意识就会主动让贤,陷入沉睡之中。在此之后,人的一切行为都会为自我所控制,若刻意去唤醒本我,这种刻意本身就是一种自我的行为,根本不可行。这就跟妄图唤醒一个植物人是一样的道理。植物人绝不会因为谁的呼唤而醒来,他只会等到身体机能在沉睡中彻底恢复之后,才能自然醒来。人的本我意识也是如此。

此次,孙胜己的自我意识陷于幻境难以自拔,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形下,孙胜己的本我意识终于觉醒,接过了身体的控制权,以维持生命不息。

此刻的孙胜己就好像分裂成两个人,一个要将自己杀死(自我意识迷失),一个(本我觉醒)却要阻止另一个自己自杀,于是就有点“日本人“的味道了,应该说比”日本人“更严重。毕竟,一不小心,那就会小命不保了啊。

自我意识玩命的要裹挟神魂离去,本我意识却拼了命的要阻止这种行为发生。孙胜己的脸上也是一阵青白如死人,一阵又红的似要滴出血来。其体内元力,灵力也是混战在一起,乱的如同一锅稀粥。

幻境内的安道途神魂,也是一忽儿没入肉体,一忽儿又遁出体外,失去了主见,宛如无头之苍蝇般在身体内外乱钻乱撞。

这种混乱也不知道持续了多久,那孙胜己的本我意识随着苏醒的时间变长,其力量也越来越强大。对体内灵力、元力的操控权也逐渐增强。

原本势均力敌的两个孙胜己,随着本我孙胜己的变强,胜负的天平也渐渐向着本我倾斜。随着时间的推移,本我越发的强大,孙胜己那被惑的自我意识就显得越发弱小。

当孙胜己的自我意识彻底失去了对神魂的操控权之后,变异发生了。原本应该再次沉睡的本我意识,由于自我意识为幻境所惑,竟然没有选择让出,而是展开了吞噬。自己吞自己这么邪门的事情就在孙胜己身上发生了。本我意识居然将自我意识给吞掉了,也许换成吞并更贴切一些。当然了,这不是蛇吞己尾的游戏。这是一次真正的吞并。本我意识与自我意识真正的合二为一。修仙者亿万年的梦想,却让处于浑浑噩噩中的孙胜己完成了。多少天资卓绝之辈,无数上古以来的大神通者,殚精竭虑,手段尽出却未得一现,我们的孙胜己轻轻松松的做了个梦,就给完成了。呃,这梦做的似乎也并不轻松。

孙胜己醒转了过来。只是,他并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刚刚差一点就死了。他只是觉得似乎有些不对劲,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目录
我的脑内选项绝不可能出错民国小掌柜宦妃天下中国大趋势钓系美人成为炮灰攻后[快穿]徒儿,不可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