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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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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陈秋没有发觉到,在他们年幼时,陈三愁所陪伴的女人真是个个貌若无盐、体胖如猪。有次陈心与陈秋偶尔目睹陈三愁陪一个女人,那女人年若四五十岁,一身的珠光宝气,若非她满脸淫意,远看起来倒真像个金光闪闪的活菩萨。

有时陈心记得陈三愁也曾经抱著他们两兄弟,说 :「阿秋长得似爸爸,阿心长得像阿玉,不知道你俩长大後,谁较好看? 不过,长得好看不是一件好事,最重要是人聪明 ; 不聪明也不要紧,人要上进、要有大志,不要像老豆般无用。知道吗? 老豆这一世人过得糊糊涂涂,我唯一一个精明的决定,就是娶了阿玉。」

陈心隐约听懂了陈三愁的话,便问 :「什麽叫做『大志』?」

陈三愁说 :「这有两种意义 : 其一是找到钱,其二是做男人应该要做的事。但爸爸没用,都做不到。所以你们两兄弟不要像爸爸那样……」

或许陈三愁这一番话是真心的,因为当时何清玉不在场,他没必要为了讨好她而说空话。陈心知道陈三愁最爱的女人始终是何清玉,但他对何清玉的爱不能转化成自信。一种自卑情结深植於陈三愁心底,那说到底还是源於他深刻的自恋意识。何清玉有一切与陈三愁相反的特质,大方、知识、道德,故她一直是陈三愁所追求的物件。然而,对於何清玉这位他者、这个他一直追寻但又形容不来的物件,他又生起一种恨意——他憎恨何清玉比他优胜,或者说他憎恨何清玉有他所想拥有的。

因此,为了保存自我价值及自身的存在意义,陈三愁必须消灭何清玉这个他者,以免陈三愁的自我终有一天被何清玉的形象所取代——表面上,陈三愁与何清玉之间的战争是属於性的、两性的、夫妻的,但事实上,那是攸关陈三愁这个人的生存意义。一旦他屈服,主权便会全落於何清玉之手,而他真实的自我反被蚕食。

很久之後,陈心将他所想到的跟陈秋说,陈秋若有所思地说 :「以前我很憎陈三愁,但你现在这麽一说……我还是很憎他,但我想我有点明白那个人的心理。当我面对林春时,我欣赏他,想将他变成属於我的东西,但人是不可能属於另一个人的,即使是农奴亦并非真正属於庄园的主人。因为心是自由的,思考是无形的,而且语言是无法验证的。於是我变得很想要摧毁他,并不是为了让他不可能属於别人,而是为了保住我心里的『我』……我不能够因为欣赏他,而将自己变成另一个林春,但我的情感一旦朝向他,又无法自制地将自我与他同化,於是唯有消灭他这一途。陈心,你跟我是兄弟,跟那个人又是父子……」

陈秋眯著一双恶毒的桃花眼,轻说 :「我和他都想到同一种事,你不可能没想过的,对吗? 你有想过,或者有那麽一两分钟,你确曾认真地考虑去杀死陶微风或戴志……我说得没错吧?」

「至少我没想过杀死陶微风。」因为陶微风并不值得陈心去这样做。

在他心内,陶微风是一个巨大的影,一个好似文艺复兴时期般的美丽雕像,肌理分明,伟岸英气,有一种让人跪在他脚边膜拜的神圣力量。陶微风理应是无欲的,一种莫名的敬畏令陈心从来不敢以他为性幻想对象,但同时,「与陶微风睡觉」这种想法有一种类近乱伦的禁忌,使人又害怕又兴奋。

戴志却是一个灵巧的玩意 : 他可以是一个不倒翁,任人怎打怎踢都不会受伤,脸上依然是同一号嬉皮笑脸的表情 ; 他可以是一团泥胶,被人搓扭成不同的模样,但一被人推几下,就倒了、散了。不过,戴志其实是一条变色龙,他并非自然界里最强的动物,但却是数一数二的狡猾灵巧,见风转舵,一察觉到危险,就不惜断尾而逃,总能甩身。

他偏偏就是捉不住这只小小的变色龙。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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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86 (美攻强受)

…圣诞都过了 (很可惜,今年我没感受多少圣诞气氛,何其苦逼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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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认识陶微风後,陈心每晚都会去T市公园呆坐。天热时,他尽穿些单薄而残旧的短衫短裤,然後深深望人往来途人的眼睛。他试过因为盯著一群飞仔而被对方打了几拳,回家时,脸肿了大半边,何清玉看了看,别开眼,回房间 ; 陈秋看了看,进厕所,陈心等了良久,一块热毛巾被丢到他面上来,然後陈秋进房间,拿个药箱放在饭桌上,就施施然离去。

陈心试过盯著几个少女,她们走过来坐在他旁边,嗓门很大,尽说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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