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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方,自我放任,自我愈合。
谁也不要来打扰。
第二天醒来,照例做了早饭,想起该除草了,便到后院忙活了。
这里有个角落的草不知吃什么东西,都秋天了还一个劲地疯长。上个月才刚刚除完,这会儿有冒出来了。
因为杂草紧挨着特地从法国运过来的郁金香生长,所以不能用除草机,否则就把这里踏为平地了。
他最喜欢这片娇嫩的郁金香了,要不然也不会不惜重金,从国外运回来。可惜现在被杂草占了优势,想了想,便只好改用徒手拔草。
草很粗,根扎得很深,叶子上还有一些小倒刺,加大了拔草的难度。
等好不容易干掉这些令人讨厌的家伙,已经快中午。
身上和头发上都是草和土,脏兮兮的。不过好在这活做多了,也算利索。不过叶子倒刺太多,手被划伤了好几道口子。
回到屋里想找个创口贴,翻腾了半天,也没找到。
想想划伤的口子也不深,不贴也没什么,哪来那么多矫情,又不是女人。再说,就算找到了,连着手背手心的口子起码有十多条,也没法儿贴,所以,干脆没理。自己注意点就行。
虽说不在意,但手一沾水,有点疼,多多少少影响了做事的进度。
所以午觉也没法儿睡了。整个人困到不行。在厨房做饭的时候,一直打呵欠,后来实在撑不住,便进房间睡。
夜里是在疼痛中醒来,胃又开始闹腾,摸索到药后,干咽了两片,打算再睡。可胃不肯罢休,一直翻腾,无奈,只好起来。这才想起没吃晚饭,便摸索着去厨房。
打开冰箱,里面还有几片面包,那是我前天没吃完,放进去的,扔了可惜,现在想想是多明智的举动。
又去倒了一杯水,便这么两口面包一口水地吃完了夜宵。
回房时,看到二楼刚刚还亮着的灯已经灭了,他大概是睡下了吧。
走到床头拿起手机一看,已经是深夜三点。
上面没有任何信息,这段时间以来,他头一次,没有回我每天照例发给他的信息,心里有些凉凉的,不大好受。
大概是那天真的惹他不高兴了。
作者有话要说:
☆、擅自出门溜达
第三章
之后几天,便总是我起来,他在睡。我在睡,他没回,连着一周都没说上话。
周末那天,阳光很明媚,想来自己一直呆在屋子里都没有出去,快要发霉了。
估摸他今晚回来的也很晚。收拾了一下,就出门了。
出来后就后悔了,方圆几里除了零星的几座别墅,就是无尽的草坪,还有条盘山公路,蜿蜒而下,消失在山下的河边。
这要走到什么时候,才能到市区?我也没谱。不由埋怨有钱人干嘛偏偏喜欢住在郊区人烟这么稀少的地方。一栋别墅都快要霸占一整座山头,有钱就是这么任性。
走路总比呆在屋子里强。我一咬牙,就走了下去。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走了出来,远远地看到了一辆车,招了招手。
赶到医院门口时,已经是下午六点。
本来还想去找老相识方逸,结果一问护士,说他出差了。
像我这样懒的人,本来认识的人就不多,想聊几句的就更少,好不容易找来人家又不在。
没事也就只有在街上晃荡。
这是我回来以后第一次独自来到这么热闹的地方。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霓虹灯变换着闪烁,我不由的有些开心。
不像关在笼子里的时候,只有暗无天日的黑,没有其他颜色。
寻着记忆中的位置,找到了三年前的那家店。
店里的橱窗上,又展出了新款式的表,镶了十八颗钻石。尽管看起来很是夺目,相比起三年前我买下的那块表,还是逊了一筹。
经典永远是经典,聘请了瑞士顶尖级设计师,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精心打造才产出的表,仅凭这些随便镶些钻石的庸俗就能比上?!
可是为什么他却不喜欢呢?
我都把最好的东西送给他,他嗤之以鼻,看都不看一眼就说不要。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想通原因。
现在却发现,不是没想通,是我自己明明知道却不愿面对自欺欺人罢了。
路过一家药店时,想起自己的胃药快没了,又去买了点。等付完钱后,才发现身上只剩下五块钱,打车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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