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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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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阳之战》BY皇冥月

【耽美】《纯阳之战》by:皇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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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简崇凡。我有个哥哥叫简崇文。

我和我哥是双胞胎。同卵双胞胎,前后就差两分钟。

我哥不管做什么都十分优秀,简直就是集天地大同于一身的人中之精华。因此从学校到家属区一致推举他为完美人生少年时期的典范。当然人无完人,我哥也得有缺点。缺陷美才是真正的美吗。可老天又舍不得在如此完美的作品上加上哪怕一丝丝败笔。于是我诞生了。作为双胞胎的另外一个,我生来的唯一使命就是集中体现本应该属于我哥的那些缺点。

不过想想也合理,双胞胎就像照镜子,当你举左手,镜子里的一定举右手。绝对唱反调。我和我哥正是镜里镜外,他是优点,我自然就是缺点了。

从小我都是带着对我哥的敬仰活过来的。他就象是生命中烤着我的另一轮太阳。我老记着小时候站在一个阴冷的黑洞里,无尽羡慕地仰望着天上夺目的太阳。两个太阳火辣辣的,晒得我抬不起头。就是这个多出来的太阳彻底铸就了我孤僻的性格。

有这样一个精品哥哥本应该是幸福的。因为借着长相的便利,我常被误认为我哥而受到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的夹道赞扬。可偏偏我哥从小又疾恶如仇。特别是欺负过我这个当弟弟的人,更是我哥的眼中钉,肉中刺。自打我们兄弟二人会爬行开始,先是幼儿园,再到家属区、学校,没有一个欺负了我而逃脱了我哥的报复的人。我哥为我这么两肋插刀(先不管刀插在谁的肋上)为的不是兄弟情深,而是维护他这个兄长的威严形象。

弟弟这个东西,在我哥眼中不成什么东西。不过是用来烘托当哥哥的高大威猛、聪明勇敢、坚韧不拔等一系列男子汉优秀品质的配料。有人欺负了我,那就是对我哥崇高威严的直接挑衅。在我哥眼中,这是种屈辱。我哥如果不替柔弱的我讨回公道,那就丧失了男子汉的尊严,做哥哥的威信。

因此,我哥一直很庆幸我是个男孩。如果我是妹妹的话,对于烘托哥哥的高大形象就欠点火候。因为女孩子本来就是柔弱让人保护的。而能保护一个心志体力都不输给自己的男孩,就太有成就感了。每次在打跑了欺负我的坏孩子后,我哥总能感觉到男子汉的威风发挥得淋漓尽致,背上好象背着无尚荣耀的光环。这也就是我哥从小到大,总能斜着眼睛傲视一切的真正原因:他是哥哥,一个有弟弟的哥哥。

优秀的人应该胸怀大志。可我哥优秀的与众不同。他只对和我有关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上心,没日没夜的监督我这个落后人士成长。我不能这样阻碍一个优秀青年的成才。于是我建议我哥把施加在我身上的比墨索里尼还墨索里尼的独裁与比俾斯麦还俾斯麦的铁血统治转化为维护世界和平的原动力。

结果和谈失败,战争爆发了。

我彻底和我哥决裂了。我正式宣布我哥喜欢的我就要讨厌,我哥赞成的我就要反对。比如:我哥穿白我就穿黑,我哥往东我就往西,我哥喝可口可乐,我偏喝百事可乐。总之,只要我一息尚存就誓与我哥这个不共戴天的敌人斗争到底。

要斗争就要有牺牲,我估量了一下自己的作战实力,除了这一七四的血肉之躯我一无所有。无产阶级的力量是伟大的,无产阶级是不怕牺牲的。就在这热血沸腾的感召下我做了一件世人称之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我考了警校。前提是我放弃了十二年的绘画,四川美院的保送名额,被包括我哥在内的所有熟人骂我脑子搭错筋。

其实我这么做还是有私心的。如果单纯是为了和我哥作对我完全不必这样。我大可以从美院毕业成为一个什么家活活气死我哥。我这么做很大部分是为了我在我爸面前的形象问题。

我家从我爷爷那辈起就干警察。到我爸这儿混得不错,在局里大小是个官儿。我考警校倒不是想有朝一日像我爸一样鞍前马后总有人伺候着。我主要是看见我爸脸上写着“警察世家后继无人”几个字。

本来我爸一直希望我哥能考警校,毕竟我哥才是我爸一直期望的儿子。而我不过是大甩卖时买一送一的附赠品。当初出生的时候,护士抱了一对双胞胎到我爸面前。我爸还十分差异,怎么多了一个?生孩子还带赠送的。就我妈产前的肚子大小来看决不是能容下两个小伙子的尺寸。于是我从出生起,在我爸眼中就是多余的。继承警察世家这份祖业,我爸自然全力寄希望于我哥。

作者: 神名无_煞 2006…5…19 20:4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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