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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麽,因为他这一句话,我的脸突然红了起来,「我、我……」
「如果你觉得有,那麽,这就是你的天命。」
昕胤松开了我的手,转过身,站在我的正前方,比我矮了一个头的他,这样看起来更显娇小,我突然有了一个念头,好想要抱抱他,温柔的,没有杂念的抱著他,默念著他的名字。
忽然,昕胤靠近了我,伸出他那纤细的手,我以为他又要摸上我的脸庞,却没有想到他拉了拉我的围巾。
我看著他平静的脸,心中的小麋鹿,忽然像是都醒了一样,在我心中互相冲撞,让我整张脸都热了起来。
沙罗双树下的亲吻(下)
思绪,又从一个面,回归成一个点。
我拉了拉自己的围巾,不禁对自己连这一点点小事都能睹物思人,还思了整整三年,感到相当的可笑。
这三年来,并不是只单纯的想著昕胤,偶尔也想著其他人,死去的父母也好,去年搬去西藏住的恩师教授也好,或者大学时期曾和自己一同糜烂的狐群狗党,但不论想著谁,都比不上想到昕胤时,心中那股悸动。
我那时候根本没有想到,我的爱恋,会从七天,一直延伸,延伸,延伸了至今整整三年。
还记得以前很喜欢看爱情小说,不管是普遍的总裁秘书,还是有些总爱发便当给主角的作者,只要它被归类在爱情,哪怕是沥沥与小症我都会爱不释手。
这归咎起来,大概是因为我对於爱情的贫乏吧。
虽然,印象中从能勃起开始,我想到的总是男性,可爱清秀的男性,也不是把他们当成性幻想对象之类的,就只是会比较注意到这种类型的男生。
在青春期,我也没有多少挣扎的,就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这件事情了。但当然,我没有蠢到去和大家说,这就像是在自己脸上刻了强奸犯一样,哪怕是你根本没有想要强奸他,他看到你也会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就算我对这世界感到无趣,也没必要这样吓人。
并不是对於同性恋感到难以示人的羞耻,相反的,我还蛮以自己只对男人勃起这点光荣。我也不像很多圈内朋友,总是讨厌异性恋在他们面前卿卿我我,我还蛮喜欢看那些画面的。
只是这世界上有些事情,是只需要放在心里的。
很多时候我想,如果我有一天真的杀了人,我一定会开著车,将尸体载到荒山野岭,好好的埋好,然後搭飞机出国,找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换个名字,重新生活。
我会交往新的邻居,和新的同事谈天说地,就是不谈自己。我会开车到大卖场采购几个月的日用品,和同时在挑选洗衣精的太太,讨论今天菜价上涨还是麦当劳又推出什麽HAPPY儿童餐,就是不谈自己。
你没必要对每一个人开诚布公,坦承你所有的优点缺点,如果可以避免,当然避免是最好的,如果避不开,那就逃吧。
世界这麽大,生命这麽短,你总会逃到有一天你累了走不动了,最後死了。
所以其实我并不太明白那些总爱在大家面前诉说自己爱恋的同志情人,我并不是指这样的行为有任何不对的,我只是单纯的不理解而已。
我有时候会很羡慕那些出了柜子的娘炮或者MAN炮,或者普通人,但我并不会有一丝冲动去和外界大声呼唤:「喂,老子我是张良,我是同性恋。」
这种自白,太坦率了。
生活在这世界上,你很难预料到,你会不会遇到一个你人生中一定必须躺在他大腿上,或者跪在地上替他舔脚趾的人,他可能动一根手指头就能挽救你公司的财务危机,也可能挑一下眉毛就毁掉你们家族百年的建业。
那如果,他刚好讨厌同性恋呢?
就这麽刚好,他厌恶同性恋,只要听到同性恋这三个字,全身就像是过敏一样的不适,那你不就是用你的坦率,去毁了自己的事业吗?
工作是最重要的,比什麽都还要重要。
任久总是在我和他说这些事情的时候,白了我一眼,慵懒的嘲笑我的懦弱以及我对爱情的贫乏,他说,因为那是我对於爱情的认知,太薄弱了。
原本我也一直都当作耳边风,毕竟我也不太在乎。
直到遇见了昕胤,我才惊觉,原来过去的我对於爱情对於浪漫,真的,真的认知太薄弱了。
薄弱到我以为在我这麽这麽这麽喜欢一个人之後,还能压抑下自己想要宣告给全世界的人知道,我喜欢他,我喜欢他这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