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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若看着脸红透了的孙二纳闷,她走路还能受伤?提醒就提醒吧,脸红什么啊?
尽管疑惑但她还是友善地笑笑:“谢谢,我知道了。”
孙二看着叶若明媚的笑容,当场石化了。
叶若她笑了……还跟自己说谢谢了……
神啊,你果然还没有完全抛弃我……
郑云杰和顾明奚在一旁看着他们。
顾明奚一边往外走一边小声道:“孙二这小子没救了,竟然喜欢上叶若这种女人!”
郑云杰点点头赞同,“你可以拍一下他现在的表情,很适合发到网上做‘花痴’的QQ表情。”跟上去前他还顺手抓了一大把瓜子儿,不拿白不拿。(……)
第二天秦歌只上了半天的班就和高洪请了假,去和自己负责的作家“联络感情”。
站在摇晃的地铁上,他心里满是忐忑和激动。在他心里作家一直都是神秘的职业,似乎只能从白纸黑字中捕捉出他们的一丝一毫。
昨天他听了有经验的同事的话,要当责编最好先了解作家的习惯,当然也要读过所有他们所有的作品。
于是秦歌回家除了工作外还孜孜不倦地读书,当初在大学泡图书馆的精神又一次得以发挥,一晚上的时间他几乎读完了所有这位作家长长短短的文章。
“沈从文……”
他喃喃地念叨着这个名字,通过昨夜的读书,他从文字间可以看出沈从文的文字功底很强。短短的词句间蕴含的感情强烈又不突兀,对于剧情的把握始终恰到好处,是不可多得的好作家,在连载杂志上人气很高。
只不过,这位作家写的是……爱情小说。
秦歌脑海中的爱情小说和少女痴痴爱着的青春小说没啥区别,所以一直以来他对这方面的书籍一直没有涉及。
但昨天他看了沈从文的书倒有一种别样的感觉。
不论故事背景,文中的语言总是幽默风趣的,人物性格强烈鲜明,那些敢爱敢恨的人就像是活的一样印刻在他的心里。她所描写的爱情都十分美好,但又异常真实,不会给人带来假象般的虚幻感。
最重要的是数篇文章看下来,他却一点儿没有重复的疲惫感,每篇中都带给了他新意,这实在难能可贵。
听闻同事说这位作家好像还很年轻,秦歌心中更是有了一种敬佩感,心中逐渐勾勒出了一个戴着眼睛,寡言少语的年轻女子的形象,越发得有些期待和紧张。
不一会儿地铁到了站,秦歌出了站很快就找到了地址上的小区。
站在16号楼的楼下,他深吸了一口气。
“叮咚——”
“叮咚——”
秦歌按响了门铃,有些紧张地吞了口唾沫。
开了门后第一句话应该是什么?您好……我是您的责编秦歌?好像有点儿太唐突了……
那……您是沈从文吗?不对,好像有点儿像搭讪啊。
秦歌的脑子乱作一团,到底该怎么说才能比较得体呢?
寂静了几十秒。
秦歌有点儿傻了,不在家?作家难道不都是不爱出门的吗?
他有点儿后悔自己没有事先打个电话通知一声。
正当他转身准备走的时候,门却“吱嘎”一声开了。
秦歌一愣,立马回头。
“找谁……”
一个男子从门中探出头来,睡眼朦胧。
秦歌惊讶地看看手中的纸条,自己应该没走错啊?这开门的怎么是个男的?他定定看了头发蓬乱的男子一会儿,心想也许这是她的男朋友或者老公也说不定,于是恭敬地问道:“请问……沈小姐在家吗?”
“沈小姐是谁?”男子皱起了眉头,“难道是我妈?不会吧,找那老太婆能找到我这儿来?她打麻将欠你钱了?”
“……”
秦歌想到别人说沈从文是个年轻的人啊?怎么可能是这么老大人的妈?肯定是认错了,连忙澄清:
“呃,不是,我是沈小姐新的责编,今天是来和她讨论……嗯?先生你怎么了?我说错话了吗?”
“……”从门缝中探出脑袋的男子明显脸黑了不少,秦歌只感到周围的温度瞬间直线下降,气氛变得有些诡异,接着只听男子一字一顿道:“……你问的是不是沈、从、文啊?”
“嗯?对,就是她!”秦歌听闻此言露出了明快的笑容。
男子顿了一下整理好了情绪,勾了勾嘴角,抬起头来伸出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