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1/4 页)
虽然跟他走往同一目的地的人不少,可幸的是,仍能给他找到个有利位置,一个能清楚看到他的位置.
辗转找了多年,他终于找到他了,他只是没有想到,向来多才多艺,天才横溢的他,在今生竟会摇身一变,成为一个享负盛名,在学界无人不识的篮球名星,可是回心一想,这亦是正常不过的,曾在战场上英勇驰骋的他,变成一个运动奇才,也是绝对不怎么出奇.
感到自己的心砰然在跳,记得之前每次跟他重遇时亦有同一感觉,跟旁边那些女孩有所不同,那并不是因为想看帅哥,而是为了找寻恋人的心跳.
经过了之前的经验,他早已没有预期他会认得他了,如若他对他一无所知,就让他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与他相恋,让他们重新开始吧!
体育馆里热哄哄的,看着为了争夺皮球挥洒汗水的一个个矫健身影,不论男女观众都大声喝采.两队虽然只是训练,可人人认真非常,你争我抢,你来我往,有如真正比赛一样激烈,看得观众们都如痴如醉.
之前几次重遇,即使起初如同陌路人,但也因为共同的
21、第 21 章 。。。
兴趣,令他们彼此熟悉,很快便成为知心好友,可是奈何到了今生,他这个“古人”却对他最爱的篮球运动一无所知,然而,为了结识那个找寻多年的人,他毅然决定不断苦读跟篮球有关的书,看尽电视转播的每场赛事,如今已对比赛战术等都了如指掌,虽然不会打球,可是纸上谈兵却绝对不是问题.
所以,表面上并不像是个篮球迷的他,亦看出了这场练习的精彩之处,可是不管多么引人入胜,他的心思,却只全在那一个人身上.那就是──正在坐在长椅上歇息,边抹着汗边跟队友谈笑的黑发少年,这篮球队里最有名的成员,人人爱戴的队长哈迪斯.
哈迪斯专职控球后卫,负责控制节奏策划进攻的他,每次比赛里都是焦点所在,他不仅控球技术出色,而且善于阅读比赛,头脑冷静分析力强,身手矫健行动敏捷,擅于领导振奋士气,是天生的领袖王者.他读小学时已开始打球,屡屡夺奖的他,是大家眼中的天才,升读中学后更是光芒四射,更重要的是,他不只篮球了得,学习成绩也是名列前矛,而且长得又帅,一个冷酷的眼神已令女孩子们如痴如醉,是学校里众多女生的梦中情人,向他写信示爱的女孩多不胜数,只是,他对这情爱之事却似乎并无兴趣,这已是高中生涯的最后一年了,他的目标就只有争取卫冕,别的事情都抛诸脑后了.
一听到体育馆里掌声雷动,女学生们都屏息以待,大家都知道是他出场的时候.
他自信满满的控着皮球,看了看队友和敌方的位置,敌方开始上来进逼,他却松容不逼,以灵活的一个假动作避过,才一转身便把球传给了处于最有利位置的塔那都斯,一连串动作清脆利落,有如电光火石一般,塔那都斯把球回传给他,不用半秒他已看准了球场形势,迅速传球给前锋修普诺斯,后者用力一跃,完成一记漂亮的灌篮.
这个精彩的进攻组织,看得观众们都连声叫好,他的女球迷们更是大叫起来.
哈迪斯就是哈迪斯,即使转世了后仍是那么出众,仍是那么受人喜爱.
再没重遇他之前,总是担心他活得不好,如今他总算放心了.
只是,这么耀目的他,鲜花和赞美从来不缺,且又深受女孩欢迎,会注视到毫不起眼的自己吗?
正在沉思该如何主动结识他时,一个皮球不偏不倚的掉了进自己手里.
“不好意思,可否把球给我?”听到那把熟悉不过的声音,他连忙抬起了头,看到那个日思夜想的人,竟在跟自己说话!
那把声音还是丝毫未变,那个眼神还是与多年前一样!即使经过多次转生,这些都从没改变过!
只是.
21、第 21 章 。。。
..他或许已不会记得他,在他眼中,自己可能只是一名平凡不过的观众吧!
“好...好的...”面对着差不多爱了千年的人,他一时间愕了一愕,良久才反应过来,把球抛了过去.
“谢谢你...”他若有所思的看着他,思量了一会,有礼的道谢.
他的队友都无不惊讶,一向在练习时都专心致志,甚少会留意四周观众的队长,竟会这样看着这个少年,就连场内其它观众,都不禁细细打量着他,见他长着一头如瀑蓝发,样子也很英俊,若说哈迪斯的是刚毅与冷酷的帅,他便是柔和与温暖的美,而且举手投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