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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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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光,那份得意劲儿,再麻木的男人也不能视若无睹。近来,潘凤梅的行状更是无遮无掩,就那么明晃晃地出入于阮家。老龚知此事不可挽回,想到大丈夫行走世上,无端地戴顶绿帽子,也是很不甘心的一件事,便下定决心要和潘凤梅分手。那回在雅间和阮大可喝酒,阮大可说了个半截话,他知道那句话是“大丈夫何患无妻”,他觉着这句话用在此时此刻自己的身上,倒十分的贴切。咱裤裆里的家伙儿是不管用,可做不了男人总得做个大丈夫啊。

在一个平静的夜晚,老龚将自己心中所思所想向潘凤梅和盘托出,语气和神情都异常平静,波澜不惊的,连他自己也惊讶,重整人生竟然可以是如此冷静。潘凤梅却显得要比他激动,骂了一连串语无伦次的话,问出一连串的“为什么”,可紧接着,不待老龚开口,她便平静下来,说:“我早知道有这么一天。”说完,就和老龚谈起财产分割事宜,话语间充满慷慨之气,除了红梅饭店之外,将大半家产都分与老龚,也没容老龚推辞,三下五除二,就了结了一段半是甜蜜半是苦涩的姻缘。

过了几天,老龚居然打点起行李细软,拍拍屁股,独自去了省城。很快,知情的人说,他是去了女儿那所学校附近,开了那么个小杂货店,朝夕和女儿在一起,享那一份真正属于他的天伦之乐去了。而没有了约束的潘凤梅,也大出人们意料之外,并未更加放纵自己,倒显得比从前规矩些了,说话也不似先前那么无遮无拦的。

与老龚离异后,潘凤梅内心在想什么呢?人们更是揣测不到。其实,她想的事情很简单,那就是,她一直后悔和老龚分别的那个晚上,没再和他好好儿地温存一回——老龚,龚德发,姑且不论这些年景况如何,想当初可是位小城闻名的救美英雄啊。

第四章 红衫

一张流动的遮羞布

掩盖了无数赤裸的欲望

眼睛微笑着饥渴着拥挤着隐现着

害病似的笙歌荡漾在每一个日子

暧昧的哈欠散发出梦的残余

当窃窃的耳语破雾而来

那是又一轮关于灵与肉的

龟兔赛跑游戏

——《雾中故事》1999?郾4?郾30

陈露喜欢穿红,是那种鲜红。从十七八岁到现在三十五六,这个喜好一直没改。这倒教她整个人显得年轻许多,也热闹许多。在小城,她的这鲜红,也似乎有某种旗帜般的意味。她不像潘凤梅,虽说在小城那一方风流世界里领袖群伦,但难免夹杂些许土气;她更像是一个具有现代色彩的另类,行事简洁,穿着打扮少有俗套,就是那懒洋洋的厌倦,也透露着都市那种病态的气息。当初阮大可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给吓了一跳。见这女子一双眼黑洞洞,藏得很深,再看下去,柳眉峭耳,樱口桃腮,削肩溜臂,鹤腿尖足,心中不禁暗叹:“这样妖道的女子,可怎么养啊。”阮大可宁肯红兵娶回一个粗笨些的,痴憨些的。婚后,陈露的种种形迹果不出阮大可所料,和阮红兵两个竞赛似的在外面与人厮混,闹腾最厉害那几年,陈露一走在街上,总有小城人在后面指指戳戳,把阮大可臊得人前人后灰头土脸的,和人提起来都是尊她一声“活祖奶奶”。

说起来,当姑娘时的陈露境遇也是教人又可恨又可怜。

念书时跟着阮红兵一帮人扯旗造反,打砸抢,给人剃阴阳头,坐喷气式飞机,整天像个小妖精似的,云里来雾里去,恨得人咬牙切齿。殊不知,她的身世却很苦。十三四岁的时候没了父亲,家中还欠有好大一笔债,幸亏姥姥接济着,不然书也念不成。

那个债主是她的一个远房表叔,在一家单位当革委会主任,也是小有名气的造反派头目,和加入了保皇派的老婆离婚后,就三天两头地到陈露家,也不催债,只关心似的东看看,西瞅瞅。那时,陈露已是渐知人事的年龄了,隐隐约约能看出表叔的来意,因为她知道,妈妈是个漂亮的女人,荆钗布裙,掩不住动人的风韵。那个表叔虽不是吃喝嫖赌的人,可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因为每次表叔到她家,她都能体味到“趁人之危”这个词的确切含意,那是她从表叔的眼神和言谈举止中体会出的。

终于,如陈露多次预想的那样,为了那笔债,妈妈顺从了表叔。

那一次陈露回家,无意间看见妈妈和表叔正半裸着扭结在一起。那场面像噩梦般的,教她终生难忘。表叔是个人高马大的壮年汉子,方正的脸上,总是将连鬓胡须刮得很光,发出铁一样的青色,教人看了,是一种坚不可摧的感觉,又是一种步步为营、不达目的不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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