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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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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敛,宽容而坚忍,年轻时也常被讥为缺乏魄力。因此真正的人物,除非是“慧眼”,否则很难被辨识出来是英雄的。

数千年来,不少史学家及小说家,都以刘邦早年的浪荡成性,从心底里便看不起他,因而低估了刘邦的真正“才气”。他们对于日后楚汉相争时的表现之评价,也大多较倾向项羽,认为刘邦的成功只是“天公疼戇人”,运气太好罢了。

其实刘邦最伟大的,在于他的可塑性,环境让他幸运地脱离了传统农村子弟的生活和思考常态,使他更有机会去突破,以适应乱世的变局,这种人弹性大,机会多,成功也是有其道理的。

所以老子认为,最重要的是有做愚人的勇气及心志,别人处处计较,而我事事糊涂,别人争先恐后,而我迷迷糊糊,好像大海一样,兼容又宁静,好像微风一般,轻轻的但不停止。众人都急于表现,急于成功,只有我顽固而愚蠢,因为这种与众不同的心志,使我更能合乎养生之“道”。

刘邦似乎是天生的领袖人才,没有身分,教育不多,又没有生活压力,三十多岁仍是“放浪人生”,不求成家立业,不受世俗“功利主义”所限,刘邦的个人魁力,最主要的便在于此。

但刘邦绝不是没有大志的“混混”,他自比“信陵君”,尊重人才,讲义气,重感情,不会自私自利,也不求自己表现。有福大家享,有难自已扛,相信别人,事事宽容,这种人在变化多端的乱世,的确是最容易脱颖而出的领袖人才。

人的性格常成形于小时候,长得好看,又有天生72个黑子的“异相”,从小“知名度”就够高,但却能不骄纵懦弱,反而成为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士,刘邦确实是够幸运的。

刘邦大传……第二章 崭露共角

第二章 崭露共角

有一次正好碰上秦始皇从咸阳出发的巡幸队伍,真是雄伟壮观,数万人为一人造势,让刘邦感动万分,不禁脱口而出:“大丈夫当如此也。”

角头亭长,脚踏黑白道

亭是秦王朝的地方行政单位。刘宋时代裴驷的《史记集解》上说:

“秦法,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亭长,主亭之吏……民有争讼,由亭长调节或审判……。”

亭长就是类似目前派出所主管兼治安法官的职位。

秦末一个亭管十个里,大约250户人家,权力也不小。亭便是一个官衙,亭长也是有办公室的,在专制社会,算是相当威风的职务。

亭长的任务主要是接待官员,同时也须巡查游民、缉捕盗贼,以维持治安。接待官员,对刘邦而言是件苦差事,还好亭的单位实在太小,会来的长官不多,大部分也都是些缉盗官员。这些人身分不高,性格也较豪迈,刘邦很容易便和他们称兄道弟了。

后面这件工作,刘邦倒相当胜任。由于平民时代便结交不少角头兄弟,黑社会那一套对他并不陌生,加上受到曹参治理市诬蔑廛态度的影响,刘邦也很懂得防患未然。因此在他任内,泗水亭虽难免有些小案件,但倒未出过大纰漏。

亭里面,除了亭长刘邦外,还有数十名的“亭父”及“求盗”,但他们都是役夫,属平民身分,如同现代的“义警”。只有刘邦属“吏”职,对一向喜欢夸张的他,自然要设法好好表现一番了。

首先,他替自己制作了一顶“冠”。“冠”在当时是“士人”以上才能戴的帽子,平民只能以“巾”束发,所以有“冠”的人,便代表他有身分、有地位。

战国时代,有不少“吏”职是由士人担任的,所以原则上“吏”是可以戴冠做。

于是刘邦决定以竹皮来制作类似楚国贵族戴的长冠,并特派亭内的“求盗”远赴作冠手艺一流的薛县去订做。

这顶“亭长冠”,使刘邦俨如高官般地威仪,不认识的人,很难看出他的身分只是一名亭长而已。

据说这顶冠,刘邦非常喜欢,一生都戴着,即使日后成了大汉王朝的创业皇帝,在平常休闲时候仍戴着这种“冠”,因而时人称之为“刘氏冠”。

不过是一顶冠就这样坚持,可见刘邦的个性并不轻浮,虽然偶尔有些浪荡,但其实是相当有主见且执着的。

由于“官场”中的朋友本来便不少,如今当上亭长,更可借此大展人脉关系。《史记》上记载他“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可见他交友的方式,不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而是勾肩搭背、嬉笑辱骂式的“小人之交”,所以对方的身分也大多不高。

年轻时便不用工作且到处游荡的刘邦,自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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