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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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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不跳,一点惭愧与自责都没有。

就是个变态吧!

心里气闷不已却也无可奈何,只能脸色不善的腹诽著他。兴许是我太多年没有上过陆地了,对这个早已面目全非的世界变得不再了解。说不定现在这个社会就需要云鹤影这样的人来一手遮天呢。

所以他变态,他有钱。

“好了,下去吧。以後的事自有人会来教你。”

满意的看著手中写了我大名且盖了手印的卖身契,云鹤影点了点头,那样子就像是官员处理完手上的一碟公文。不带感情、公事公办。办完了就赶快走,後面还有人在排队。

“哦……”

出了云鹤影的书房,一个看上去小厮打扮的人便将我带到了家妓住的东院。

要说这云府还真不是一般的大,由东到西需要穿过长廊、跨过石桥、欣赏完假山又看见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花园。到处都是雕梁画栋的亭台楼阁。很漂亮很美好,走的我腿都酸了。

我记得自己小时候也曾经住过这样的大房子,但是周围的一切都有点古旧了,不像云家那麽簇新的奢靡。

不过这云征月看著就是一副纨ku子弟的样子,他哥哥倒还蛮有品味的。整个云府虽然富贵但是并不缺乏雅致的格调,花花草草的到处都是,总的来说我还蛮喜欢的,看什麽都新鲜。

“到了,姑娘进去吧。”

那小厮最终将我带到了东院的一个小院子里。数一数这一圈大概有八间房吧,不知道是不是住的都是家妓。

云家是从商的,平时酒桌上谈生意很正常。

但是每一次都到外面去请人一来赶上花魁不方便怠慢了客人很麻烦,另一方面也是自己家的美眷用起来更干净。不仅客人玩得高兴不至於规矩太多漫天要价,最重要的是主子们未娶妻的时候想要了也来得便利,更不用担心传出去名声不好。

所以这些商贾巨富们也都对家里养著的陪睡陪酒的女人们很好,毕竟生意还是要靠她们来推波助澜。就像云鹤影说的,在这个家里头家妓们包吃包住不说,还有银子拿。

可是妓女待遇再好也是妓啊……

我就算再开放再不守成规也不会希望随便来一个脑满肠肥的男人就能操我。那我还真不如找根儿绳子上吊算了,免得受那些无望的苦楚。

这麽想著,好像很有骨气的样子。但是到了最後,我还是叹了口气轻轻推开了小厮指给的那扇门。

“吱呀”一声,门扇转动发出轻微的声响。

屋子倒是不大,不过收拾得很干净。虽然是女人住的地方,床帏被褥什麽的颜色却都素的很。梳妆台也是朴实的式样,似乎并不助长家妓们妖媚的风格。

还不错……那就先住著吧。且看看云鹤影所谓的“该学的东西”,到底是指一些什麽。

我知道这样就顺从了很没用很堕落。枉费我娘当初就是为了不让我走上这条路而放弃了原本应该属於我们的那些东西。

但是想归想,不甘归不甘。十八岁的年纪,诗一样,花一样──生命连一半的时间都没活完,要寻死也并不是那麽容易的……

不想死那怎麽办呢?

除了妥协,还是妥协呗。

图:爱穿红衣的云大少

(8鲜币)25 初识织娘

我到了地方就完成任务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像没头苍蝇一样在这新房间里转了一圈。

总的来说这里比我在鬼王号上那个屋子强多了。在男人堆儿里待了那麽些年我讲究的东西并不多,只要被褥是干净的就行。

但是我这个人很是念旧,不舍是必须的。不然当初云征月让我跟他走去享福的时候,我也不会那麽干脆就拒绝掉了。

我想念季叔,想念我的那些兄弟们,更想念不不知现在是该恨还是该怨的沅唯九。但是我可以肯定一点,那就是自小就对他萌生出的那种花一样盛开的感情已经在他抛弃我的那一刻消失殆尽了。

我的激|情来得快,去得也快。干净利落。

爱一个人也许需要十年,但是决定不爱了──只是一个瞬间。

一个人的时候我也会想,如果是我娘的话,应该会默默的垂泪,任由委屈和著眼泪吞咽到自己的肚子里。然後一声不响的走开,逃避可能带来的更多伤害。永永远远都当一个别人生命中的凄惨配角。

但是我是她女儿,我没有那麽懦弱。

如果老天真的肯再给我一个机会的话,我一定会让沅唯九为他的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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