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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进行仿制。但这种仿制毕竟是不光彩的,毕竟是侵犯了发明者的专利。发明一种新药,从新化合物的筛选到批量投入生产,往往需要长达十几年的时间,平均花费2亿美元;如果利用逆向工程对其进行仿制,花几百万美元、用十几个月时间就能达到同样目的。大量的仿制,使发明研制者及企业的巨大投入得不到应有回报,甚至,可能血本无归。美国每年用于新药研制和开发的费用达到100亿美元,这不是一个小数字。自然,他们要极力争取药品的专利,反对仿制。美国人对此耿耿于怀,绝对是有道理的。
所以,要想在谈判中取得主动,就不能老在药品问题上兜圈子。中方代表意识到,如果总是被动应战,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不能在谈判中获得有利地位。于是,他们调整了谈判策略,开始主动进攻。
中方:“美国在专利保护上也未必尽善尽美。美国专利商标局违反巴黎公约的原则,对外国专利的申请采取歧视政策,对美国国内的侵权行为不予处理。这难道符合国民待遇原则吗?”
美方:“你们能拿出证据来吗?”
中方:“当然有证据。”
中方代表摆出了美国专利商标局歧视国外产品的一些实例。
中方的商标问题专家也上前助战:“你们这个专利商标局的问题,我们还没有算账呢。这里,我们带来了中国一些企业的反映。比如说吧,我国青岛啤酒商标在美国被侵权案,拖了很久,至今没有解决。”
美方对此不置可否。
中方继续进攻:“你们核准美国一家公司以中国国名‘CHINA’作为商标注册,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利益,也是对中国国名的不尊重。”
美方陷入被动,很恼火:“现在我们是在调查中国的问题!”
中国:“谈判是平等的,也不能无视美国的问题!”
美方:“中国的专利法达不到国际标准。”
中方:“美国的专利法也离国际标准很远。”
美方:“无论如何,中国必须尽快修改专利法。”
中方:“美国也必须修改专利法,删除那些对国外申请者进行歧视的条款。如果自己达不到国际标准,有什么理由来指责别人?”
双方代表围绕专利问题争论得面红耳赤,嗓门也越提越高。
谈判厅的情形是,一个代表在前面冲锋,其他代表在后面助战。一会儿是一对一的辩论,一会儿是集体对集体的舌战,一会儿有条有理的陈述,一会儿是逐句逐句的反驳,有时所有的人都激动起来,众口齐开打起乱仗。
此时的谈判场面真是火爆爆的。
一番激烈舌战之后,双方代表似乎都觉得有点累了,于是重又开始平心静气的理智的讨论。双方代表把所有的分歧理一理,把两个国家的专利法文本摆在一起进行对照,这时就发现,两国的专利制度存在着巨大差异。
由于有了这种更为深刻的差异,谈判双方的分歧就难以弥合。双方都认为自己有理。也确实是谁都有理。只是你的理与我的理本身就不同。从不同的理出发来讨论究竟是谁有理谁无理,怎么能一下子就谈得拢呢?
谈不拢就辩论。一辩论就激动。一激动就提高了嗓门。一提高嗓门就开始争吵。一争吵就听不进对方的道理。于是谈判厅里又出现了难解难分的场面。
美方又说:“你们中国人是小偷!”
中方回应:“你们美国是强盗,是帝国主义!”
谈了两天,吵了两天,吵得头昏脑胀,到底还是谁也没能说服谁。
中国代表团向国内打电报汇报了谈判遇到的难点。
要不要在专利保护上作出让步?谈判需要这样一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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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泪洒华盛顿(1)
原定为期两天的谈判,不得不延长了整整五天。
中方代表团预订了23日的返程机票。这一天是星期六,美国人的休息日。美国人很看重自己的休息日,没有特殊任务一般不会放弃。
但在星期五,梅西留下话:“请你们不要走,不要错过这次机会,我们将在星期六、星期日全天恭候。”
于是,中方代表退了机票,重新回到谈判桌前。
双方的意见在这种交换中逐渐接近。
25日这天,谈判持续到了子夜时分。双方代表走出贸易代表处的时候,有一大群记者一直在夜色中等候,他们把谈判代表紧紧围起来,急切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