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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交往主要发生在亚太地区(以宋朝和明朝早期的中国为轴心)和西欧列国,以马车陆运为主,在当时的中国虽已有
海运,但规模和容量都非常有限。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之后(也恰恰是明朝海禁的年代里),虽然在欧洲、美洲、非洲和亚洲
之间的海洋贸易与国际交往越来越多,但总体来讲跨国界的交往和贸易还是很有限。
比如,1500~1600年间从欧洲大陆发往中国、印度等亚洲国家的船只数量总共约为770次,平均每年7。7次。16
00~1700年间,共有3 161船次,年均31。61船次;1701~1800年间,共有6 661船次,年均66。61次
。这些包括了发自欧洲各国、驶向亚洲任何国家的船次。加上那时候的海船全为帆船(蒸汽机船是在19世纪20年代发明的),每艘船
的载重量平均为500吨左右。也就是说,截至1800年,从欧洲海运到亚洲的年物流量约为4万吨左右。从1500~1800年间
的国际贸易基本都是农作物、香料、茶叶,还有就是金银等贵重自然物。
那些年代的技术条件限制了各国之间的往来。在那种环境下,国际贸易纠纷、海外产权纠纷的解决方式也很简单:用武力。那时
并无正式的国际法可言。虽然伦敦、阿姆斯特丹、纽约到1800年都已经有了股市,但股票投资还不成气候,因此那时候的海外产权主
要以两种形式体现:海外直接投资项目和债务。保护海外产权的方式也主要有两种:要么投资者自己有军队,要么由投资者所在国的政府
派军队去夺回产权。
以当年海洋贸易最有代表性的公司—英国东印度公司为例,该公司成立于1600年12月,其宗旨是从事印度洋和大西洋贸易
。从一开始,东印度公司的贸易船只都有重兵压阵,在当时没有任何国际法、国际法院,也没有多国公认的“国际惯例”,跨国贸易公司
的利益都只能由“枪杆子”打出来,并由“枪杆子”来保护。在最多的时候,东印度公司自己拥有一支26万人的军队(包括海军和陆军
),大约是英国皇家军队的两倍。其他诸如“弗吉尼亚公司”、“麻省公司”等也都有自己的军队。这些军队的作用一方面是为海运护航
,甚至用军队帮助强行开辟新的市场,另一方面为公司在海外的工厂等产权作保卫。
历史与财富
从世界变迁谈中国的崛起①(2)
除了外贸公司自己的军队之外,国家军队也经常被派去为本国公民在海外的产权效劳。在19世纪中叶之前,英国、西班牙、法
国、德国在海外的财产主要是以殖民地为主,直接投资项目也都在殖民地。因此,其军队也主要是为维护殖民地、为其工业品开辟新市场
服务。但是,随着拉美国家于1820年前后相继独立,这些新独立的国家在财政上面临巨大的困难。因此,新成立的墨西哥、智利、委
内瑞拉等拉美政府不得不向西欧银行和投资者借债。到1850年左右,拉美等国家政府与企业发行的外债越来越多,赖账的出现就成为
一种必然。
在今天讨论公司债务时,我们一般认为,如果一个公司资不抵债,那么该公司可进入破产程序,要么由债主把公司合并掉,公司
归债主;要么将公司的资产拍卖清仓,把拍卖所得给债主;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在债主的主导下,将公司管理层换掉并对其业务模式进行重
组。可是,当债权方是外国人或外国公司,而欠债方是另一主权国的政府或者公司时,以上所述的任何一种对坏债的处置方式都行不通。
因为一方面在20世纪之前没有成形的、公认的国际法,没有国际法庭;另一方面这些债务方国家又总会以主权为由作抗辩。在这种情况
下,如果不形成某种强制性的跨国合约、债务和产权的执行机制,跨国借贷、跨国投资、跨国贸易就无法进行。
在不存在“世界政府”或“世界警察”的情况下,直到1907年仍被普遍认可的一种执行跨国合约、保护海外产权的方式还是
使用武力,以强制性武力来维护国际经济秩序。于是,那些弱小的国家对国际秩序无发言权,而那些军事强大的国家都把“武力执行合约
,武力